2014年01月29日 星期三
垃圾焚烧 新标准力求打消公众疑虑
文·本报记者 李 禾

    当前,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长,相应的焚烧处理量也大幅增加。但公众对垃圾焚烧是否污染周边环境疑虑重重,垃圾焚烧厂选址也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难题。1月15日,新修订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完成了第二次修订意见公开征集,该新《标准》有望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目前正在使用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是2000年颁布的,2001年完成了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是时隔多年后的第二次修订,新《标准》的第一次征集意见在2010年,第二次征求意见被称为“时隔3年才等来的进展”。

    那么,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将有哪些变化,能给公众带来什么?

    ——垃圾焚烧排毒没想象高—— 

    英下降到最严格的欧盟标准

    二英剧毒,对人体健康危害大。在垃圾焚烧项目“落地”时,对二英污染的担忧,成为公众反对焚烧厂建设在自家附近的最核心理由。

    欧盟对人体健康标准要求较高,制定的标准也较为严格。欧盟将二英排放标准定为0.1ngTEQ/m3(即每立方米烟气中二英含量小于100亿分之一克),这也是目前全世界学术界无争议、无害、最安全的标准。

    据新《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生活垃圾焚烧的二英排放标准统一提高到0.1ngTEQ/m3,仅为当前标准规定的十分之一。该意见稿还规定,新建设施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0.1ngTEQ/m3,已有的设施将宽限至2016年1月1日。

    在环境保护部召开垃圾焚烧问题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副所长黄启飞说,新《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二英排放标准与欧盟标准相同,而在现阶段,国内许多垃圾焚烧厂的二英排放浓度已达欧盟标准。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白良成对黄启飞的说法表示赞同。他们对国内123条焚烧线,采集了170余组检测数据。结果显示,90%焚烧线达到0.1ngTEQ/m3。

    黄启飞说,二英要达到0.1ngTEQ/m3排放要求,“基本上小炉子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小炉子本身容量较小,垃圾成份又比较复杂,水份高,不管现在采取什么措施,二英绝对不可能达到0.15ngTEQ/m3的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二英,欧盟现在只有一个标准0.1ngTEQ/m3;美国是两个标准,大型和小型的;日本有三个标准,日处理规模大于4吨/小时、2—4吨/小时和小于2吨/小时的,分别执行0.1、1和5ngTEQ/m3的排放标准。”黄启飞说,按照新《标准》要求,那我国不可能再有50吨或100吨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据悉,现阶段对二英的监测频率要求是不少于每年一次,但还无法做到实时监测。“二英为极其微量的痕量物质,很难直接通过现有技术进行在线监测。因此可寻找一种与二英有一定关联的物质作为替代物。目前发现二英与一氧化碳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可把一氧化碳控制在60毫克/立方米作为二英控制的一个间接指标。”白良成说。

    焚烧厂解决二英排放,普遍采取的是活性炭吸附办法。白良成说:“台湾是每标准立方米的烟气大概需要50—100毫克活性炭来吸附二英。国内企业总体来说,基本能控制在每标准立方米烟气用80—90毫克活性炭。”

    黄启飞说,2008年全国二英排放量约为6公斤,垃圾焚烧所占比例约2.5%。“二英排放的四大重点行业包括铁矿石烧结、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与废弃物焚烧。其中,废弃物焚烧又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废物,还有焚烧金属导线,可以说,垃圾焚烧行业在我国整体二英排放总量中占的比例不是很高。”

    ——部分指标更严格—— 

    焚烧炉运行规定已与欧盟接轨

    针对运行的焚烧炉启动、关闭和故障阶段,新《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持续时间和操作措施,与欧盟标准基本一致,个别指标比欧盟标准更为严格。

    如在启动时,炉内温度应升至850摄氏度后才能投入生活垃圾,并在4小时内达到稳定工况;在关闭时,启动垃圾助燃系统,应在3小时内继续鼓风,保证炉内剩余垃圾按规定温度燃尽;在发生故障时,每次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全年启动、停炉过程排放污染物的持续时间,及发生故障或事故关闭焚烧炉排放污染物持续时间累积不应超过60小时;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包括废物接收、入炉情况,设施运行参数及环境监测数据等,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等。

    “为什么我们用850度?”白良成说,实际试验显示,二英分解温度应是达到700度就可以了。但是垃圾焚烧厂是工程项目,与实验室有所不同。因此,把要求的温度提高到850度,并在后端采取活性炭吸附的办法,确保二英达新标准排放。

    ——部分排放限值上调—— 

    呼吁全面严格各种污染物指标

    即使二英标准下降到欧盟的最严格标准,让自然之友、零废弃联盟,芜湖生态中心等22家民间环保组织焦虑的是,与2010年发布的新《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多项污染物限值变得宽松了。

    芜湖生态中心固废项目负责人岳彩绚说,如氮氧化物由第一次征求稿的1小时平均值250毫克/立方米(mg/m3)、24小时平均值200毫克/立方米,分别宽限至300毫克/立方米、2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镉、铊极其化合物的测定均值由0.05毫克/立方米宽限至0.1毫克/立方米等。

    “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污染物排放的限值上调,可能不能有效控制我国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毒性。”自然之友城市固废团队负责人田倩说,我国目前仍在沿用13年前的标准,时隔三年等来的二次征求意见,明显赶不上我国垃圾焚烧大跃进的速度,赶不上公众对更洁净的空气的迫切需求。而且如果此次修订不能全面加严各种污染物指标,难以消除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疑虑和担忧。

    岳彩绚、田倩等人还表示,第二次意见征求函明确列出征求意见的单位均为政府部门,并未将公众及国内众多关注垃圾焚烧的环保组织考虑在内。因此,22家环保组织呼吁环境保护部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呼吁公众、环保组织等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出台更严格的污染控制标准,并确保新《标准》能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加强信息公开—— 

    让公众监督和参与污染防治

    在垃圾焚烧问题专家座谈会上,黄启飞还表示,“我去过一些垃圾焚烧厂,我觉得信息公开这块做的不是很好,包括新建的一些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厂。”

    黄启飞认为,正在使用的《标准》中并没有规定信息公开,“但新《标准》已规定了信息公开”。

    据新《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厂应设置焚烧炉运行工况、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焚烧炉运行工况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和炉膛温度等;烟气在线监控指标至少包括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氯化氢等。

    “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公众参与的法规或者细则,哪些公众可以参与,多大规模的公众参与,这是我们在实际跟公众解释时最大的问题。”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说。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岑超平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管,加强公众参与,让更多的人到现场去看看。“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光靠环保部门监测站,一年或半年监测一次,督察中心偶尔去一下,根本监管不了。”公众可以在其中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相关链接

    英空气排放总量增长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学者2009年发表论文称,2007年我国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厂(60—70座),估算二英空气排放量为157.93gTEQ(毒性当量),与2004年的125.8gTEQ相比,已有显著增长。截至2013年8月,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约150余座,预计到“十二五”规划末,我国垃圾焚烧厂将超过300座。全国垃圾焚烧厂不断兴建,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毒性不断增加。

    新《标准》将能大量减排污染物

    以201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数据计算,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9.41万吨/日,1吨生活垃圾焚烧后会产生4000—7000立方米的烟气。执行现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1年全年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约2404.3万吨、二氧化硫约2217.9万吨;若执行新《标准》,可分别减排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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