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 |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2012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业务经营数据。经审计的42家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汇总数据显示,2012年度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29亿辆次,交强险保费收入共计1114亿元。
“相较2011年,交强险已经同比减亏38亿元,综合成本率也有所下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张海波在通气会上称。
虽然公布的交强险经营数据有所向好,但仍无法摆脱自2009年开始的连续亏损情况。“2006年7月至2012年,交强险六年半的保费收入共计4915.1亿元,累计亏损256亿元,年平均亏损率为5.9%。”张海波认为,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赔付成本持续上升,车均保费逐年下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表示,交强险连续亏损是由于之前积累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根据风险一致性,保险公司要根据风险的大小来定价。而中国的现状是不同地区执行统一的费率水平,并且部分车型的费率与风险水平不匹配等问题还很严重。
从历年数据来看,挂车、拖拉机、营业客车、特种车和非营业货车近四年合计收取保费占全部车型保费收入的18.2%,承保辆(次)数占全部机动车的13.6%,合计承保亏损252亿,占总承保亏损的73%。
目前,中国交强险经营采取“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遵循“不盈利不亏损”原则,要求保险公司统一费率、责任限额、条款内容,保险公司无定价权;保险公司对高风险车辆不得拒保,无风险选择权;交强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交强险盈亏由保险公司单独承担。
值得关注的是,大幅亏损或仍将持续。张海波认为,“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涉及面广,完善费率机制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受费率下调及费率浮动办法影响,医疗费用、维修工时及零配件价格上涨,今后交强险亏损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一位保险业研究员分析称,“目前的交强险费率显然不足以覆盖交强险的赔付及经营成本,一些车种及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统计显示,近四年,共有18个地区出现累计承保亏损,其中亏损最严重的7个城市,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重庆、湖北的综合成本率超过125%。
庹国柱认为,要谨慎防止保险中的“逆选择”现象,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车种的定价应有所区别,否则交强险的亏损也将是无法改变的。
张海波建议,应完善中国交强险的费率调整机制,要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盈亏平衡。在《交强险条例》中增加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省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调整主体,让费率调整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交强险条例》,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及其发展现状,科学确定交强险经营模式,促进交强险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