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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雪
千言时评
10月1日起,新《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制购物、安排自费项目等行为,以至于原来以此为利润经营的旅行社纷纷调整产品内容和价格。“十一”之后,旅游报团费用,尤其是境外游的团费将大幅上涨,东南亚线路尤甚。旅游团费要涨,却让人产生不了半点对“涨价”二字的焦虑,相反,这一新规带给我们的是久旱逢甘霖的喜悦。
在之前的一二十年中,跟团进店购物着实伤了游客的心。到哪儿都买珠宝翡翠、珍贵药材、名贵补品,土产特产。在九寨沟买的牦牛肉,价格是成都超市的两倍三倍;从云南买回来的翡翠,价格是北京的十倍。这种欺骗式营销只是价不实,至少货真,而有的地方甚至是在以欺诈式的手段做生意,比如攀老乡给超低折扣,结果买回来的珠宝是假的,这个性质就相当恶劣。这是买了的,伤了心。那不买的呢,伤了神——被导游关在店里一两个小时耗时间,或者降低餐标和住宿标准。
相类似的还有推自费项目,导游会在原本就很紧凑的行程中克扣景区的游览时间,然后空出个整个下午或晚上,推演出或者加景点。还是一个理,有的演出和景点确实好,就是导游收费比售票处标价高出不少;有的演出和景点,就完全是乱加价的黑演出和黑景点。
出门旅行本来就图个放松心情,观光休闲,结果花了钱还要忍受导游的白眼,跋山涉水舟车劳顿到了心仪的目的地,却不能保证基本的游览时间。这种质量的旅游,谁不闹心?
所以自助游成了当下很多驴友们出行的最佳选择,不受团队约束,自由安排时间。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跟旅行团还是最经济实惠方便的选择,自己不用操心,吃、住、行全都衔接紧凑。如是,若能保证旅行质量,哪怕多交团费都愿意,这大概是所有跟团游客的心声吧。
新《旅游法》一扫行业乱象,为广大游客带来了福音。不过在此倒是有个建议:旅游购物本来就是外出旅行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旅游带动经济不可或缺的因素。既然横竖都要购物,能不能规定一些细则,组织一些与回扣绝缘的规范平价购物点,供游客自行挑选。如果这样的规模旅游购物既能促进本地经济,又能适当还利于游客,拉低那么一点点团费,岂不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