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地 本报通讯员 王静会 许光选
本报记者走基层
眼下正是秋玉米授粉、灌浆的关键时期,农民都忙于除草除虫,河南省邓州市龙堰乡北店村农民段道龙却坐在家中休息。
“土地交给合作社管理,不用操心,每亩还增收100多斤。”段道龙抓几粒黄澄澄的麦子放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
段道龙一共种了45亩耕地,几年来小麦亩均产量一直在750斤左右徘徊,就这还累得够呛。去年秋季,看到周围邻居加入了镇上的众哈哈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老段也和合作社签了合同,把45亩耕地全部交给了合作社管理。
老段告诉记者,虽然有合同做保证,但心里还是不踏实。从种植、管理到收割,一年来,老段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合作社种地全过程。6月2日,合作社请的联合收割机进地割麦了,老段说,“不知咋回事儿,我心里一直砰砰跳,害怕产量上不去”。两小时后,麦子割完了,一过磅秤,老段的45亩麦子净收获39330斤,平均每亩比往年的750斤增产124斤。老段的心这才放下。
说起土地托管后的收益,段道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亩地每年需要交500元的托管费,托管费包含合作社购买农资的费用、管理耕地的服务费用等。45亩地要交两万多元,如果不想提前交托管费,等粮食打下来后从粮食里面扣也可以。而今年小麦平均每亩增收124斤左右,45亩耕地仅小麦增收达到了5580斤,按今年的市场价,能多收入6000多元。接下来还有秋玉米,每亩可以增收200斤左右,还能多收入近万元。“也就是说,除去增收的钱,再多交5000多元就行,但两季作物的种子、化肥、农药、人工、管理等投入费用都省了,算下来,划算得很。”
邓州市桑庄镇周庄村农民王增祥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他更愿意选择土地托管,因为在当地,如果将土地流传出去,一年一亩的收入也就是300—600元,而托管一亩地两季少说也可以收入1200元,二者差别很大。此外,土地还是自己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种庄稼。
问及增产原因,众哈哈合作社理事长张朝合说:“粮食增产,主要是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与今年的风调雨顺关系并不大。”张朝合介绍,众哈哈合作社采用的是“统一耕地,统一测土配肥,统一供种,统一播种,统一病虫草害管理,统一收割,统一收购,分户结算”的经营模式。合作社规定,收购的粮食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并保证入托耕地每亩比农户自己耕种最低增产100斤,如果达不到标准,差额部分由合作社补。合作社建有自己的实验室、配肥站,还长期聘请邓州市的3名农业专家作技术顾问,种子全部由邓州市种子公司提供。张朝合还介绍,农户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管理,打破了一家一户田块之间的界限,使原来田块之间10厘米左右宽的“地山沟”也能种上庄稼,同时,土地交给合作社,方便合作社大面积统一管理,降低了农药、肥料、田间用水等生产资料的投入成本,使入托农户增产又增收。
“如果家里有几亩地,自己忙不过来,又不想流转给别人,可以将土地从种到收全程托管给合作社。打了粮食卖了钱,扣除托管费用,收入全归自己。”邓州市农业局局长马黎升说,邓州市是一个拥有175万人口的县级农业大市,常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力有45万人。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的管理。耕地“入托”合作社这种新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因此受到热捧。
“对农民而言,相当于雇了个保姆,支付一定的金额,增加了产量,实现增收。对于合作社而言,其收入则主要靠收取托管费用、赚取农资差价来实现。”邓州市穰原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贾新林对记者说,这种模式无论对农民还是合作社,可以说是双赢,各得好处。穰原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目前在邓州已经流转土地6000多亩,托管土地12000多亩。
马黎升告诉记者,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简单地说,土地流转是“你的地,我付费,我经营,我受益”,而土地托管,“地还是农民的,种什么还是农民说了算,农民只需交管理费。”这是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的根本不同,对那些种了一辈子粮食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同时,土地托管所带来的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等等功能,和土地流转效果一致。但与土地流转明显不同的是,土地托管没有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农民依然是土地的经营主体、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土地托管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的最佳组合。
近两年来,在工商和农业部门引导下,邓州市相继成立了285家经营土地托管业务的合作社,托管邓州130万亩耕地。马黎升算了一笔账:邓州每亩耕地每年可种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加入合作社后每亩玉米至少增产200斤,小麦至少120斤,年增效益少说也有200元,130万亩托管土地就能增收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