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1日 星期六
记住“到此一游”留下的羞惭

   玉渊杂谭〉》

    文·句艳华

    新闻只言新,南京学生丁某的“到此一游”事件已在逐渐靠边站了。整个事件过程中,除了声势浩大的愤怒指责,也有一些“弱弱的”开脱之词出现,比如“刻字现象并不是中国独有”论,实在不知道这样的作者究竟是要干什么,所以一出口便遭到了集体围剿。不过从中我们也更见此事性质之恶劣,谁在这个时候为丁某开解,甚至为中国的文化糟粕护短,都会招致众怒。

    小丁同学这个儿童节想必过得永生难忘,双亲估计也要度过一段“颜面无存”的日子。任何人都不要为他们开脱。做了错事就应该承受相应的后果,没有任何理由,他们首先需要这个反省的过程。假如不从个体下手,整个国民风貌又怎么去改观呢?

    “到此一游”和闯红灯一样,其实大家心中都十分“会心”,谁没见过呢?!但也正如各种老阿姨和大小姐闯红灯之后的“理直气壮”一样,很多人认为这叫“不拘小节”,最多算是“不文明”,在众多国人心中,只要爱国爱民族,敢于砸日本人的车,“不文明”根本不叫做问题。所以即便见到身边人爬高爬低去写下“到此一游”,也未必会放到心上,更别说放到操行的层面上去考量了。

    许多评论者已分析过,“到此一游”有一定的文化根源,自从伟大名著中,悟空兄弟在象征强权的五指山上刻上一句那么过瘾的“到此一游”开始,它就没断过。比如文人雅客喜欢在游历名山大川时顺便题个词;比如收藏者喜欢在书画等藏品上盖上一枚私印,甚至题跋,与名人“同辉”。

    不过景区中陈列的名人题词有文化含量,是锦上添花;欣赏一件书画名品,累累红章中,我们还可以顺便了解到作品的收藏沿袭,品味下篆艺,这些可以说都属于“文明”之举,但不可不说,中国人攀附名流的“借光”心理源远流长,“到此一游”可谓是这种文化的民间“伴生物”。

    话说,每个人都有一条名为“恶”的小尾巴。假如不加“雕琢”,不施“手术”,这条尾巴不仅会长期保留,可能还会越长越大,越长越长。

    前一阵,故宫文物的玻璃护窗遭人砸毁,一口大缸上赫然被题上一句“到此一游”,颐和园中的一枚石柱“神秘”丢失……这些事件发生在自家院里,一阵口诛笔伐过后,很快也就退出了视野。国人爱面子,在家里作害也就罢了,家丑一般是不可外扬的,甚至还会自欺欺人地默许,可把这条“尾巴”甩到大名鼎鼎的埃及神庙上,这事情就闹大了,谁让你丢人丢到外人面前!

    小丁同学这件事,真希望它能永久地刻在我们的羞耻神经上,而不是变为一堆过期的口水,逐渐被习惯性忽略。除了“到此一游”,我们还有太多“不拘小节”的恶习,比如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不遵守旅游秩序,无视景区文保规定,甚至萌发对美好事物的破坏欲等。此外,我们狭隘的护短心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纵容心态,同样是需要割掉的“尾巴”。假如借小丁同学挑动起来的羞耻感,我们能渐渐自行“割去”这些“尾巴”,才是不负我们面红耳赤、欲揍小丁同学屁股而后快的愤怒。

    胡适先生说过:中国若要和西洋人立在平等地位,总要我们眼睛里看不见男人拖辫子,女人裹小脚,以及随地吐痰,手留长指甲,等等小事情之后,才有希望。

    在今天,撇开与西方人同等这样的旧话题,以“小事情”来观察整个国家的文明素质,仍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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