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纠正“中国式过马路”要管人也要治路
文·翟永冠

■热点背后

    酝酿许久,北京终于向“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动刀。5月6日,北京全面动用现场罚款的方式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处罚,一天之内开出数万张罚单,可谓效果明显。但是,对几乎已成一种城市病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经济处罚的“有效期”能有多长?似乎又成了个问题。

    毋庸置疑,无视交通信号的“中国式过马路”是明目张胆地违犯交通法规行为,不管是批评教育还是适当的经济处罚都不为过。从北京执法首日的情况来看,行人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确实有了改善。

    然而,“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远不是一句行人“有规不遵”便能解释。一些城市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等设置不合理,道路发展更多的是为缓解机动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而考虑,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客观存在。在广州一个十字路口,长达100米的人行横道绿灯设置仅为5秒,连世界“飞人”的百米冲刺都难以及时通过。许多城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立体交通设施缺位,行人过马路日益面临“无路可走”的尴尬。

    生活在大城市的人们经常能见到这样的情景:在一些交通繁忙的路口行人好不容易等到绿灯,却被一些右转车辆堵住了去路;在没有设置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司机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呼啸而过。

    人多车多、过马路艰难,是纠正“中国式过马路”需要考虑的客观因素。若产生问题的环境不改变,与行人相对应的其他交通参与者行为不规范,“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或许很难连根拔起。在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手段管理行人的同时,尽快科学合理地调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给行人按规则过马路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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