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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北京4月10日电 (张菊暄 记者陈瑜)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前期开庭审理的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走私废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南京海关缉私部门去年侦办的“32.14”特大境外垃圾走私系列案件中的一起。
一审判决对被告单位合肥图腾贸易公司处以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被告单位加拿大高旭贸易公司处以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2年2月,南京海关下属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根据情报线索,一举查获5起境外城市垃圾走私案件,查扣涉案废物垃圾4000余吨。当年7月,其中763吨源自荷兰的垃圾被成功退运回鹿特丹港,其他涉案垃圾在环保、质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下实施无害化处置。
根据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委2009年联合颁布的第36号公告,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鉴定,案件中在扣的走私进境货物,全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不仅毫无加工利用价值,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从中分拣出的废塑料、废金属制成下游产品进入市场还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因此走私该类废物的犯罪行为实属祸国殃民。
据悉,今年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篱”行动,专项打击各类固体废物走私行为,切实保障国内生态和居民生活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