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北京“新农合” 首诊先找社区医生

    本报讯 (记者李颖)2月17日,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今年,北京将对“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员试行社区首诊制,首批试点设在平谷、密云两区县。即参合人员就诊须经社区、乡镇首诊治疗,否则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015年该试点有望扩至全市。

    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的《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社区和乡镇家庭医生首诊制,基层医生与县医院签约实现双向转诊服务。参保农民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服务团队及时为患者办理预约转诊手续。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当在住院7日内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办转诊手续。

    今年,北京市新农合还将试点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对短期住院患者采用按疾病分组付费为主的方式。对部分病种费用差异较大者,采用多种支付方式结合。危急重症短期住院服务费用按相应人口诊疗服务总费用的60%控制预算。

    对长期住院采用总量控制、按床日付费方式。由新农合支付部分长期住院护理和康复服务的费用。对在区县医院住院超过60天的病例,采用按床日付费。支付费用控制在总医药费用的10%以内。

    改革以后,向医疗机构按照各类限额支付标准采用预付费方式,逐月支付费用的80%,年终考核后根据情况结算其余20%的费用。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够通过政策引导,在试点区县理顺各级医疗机构服务协作的关系,形成“大病、小病分治,急病、慢病分开,基层首诊、分级医疗”的医疗服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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