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卫生部称 “先看病后付费”没有全面推行

    本报讯 (记者项铮)记者2月19日自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试点,但没有要求今年“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已经有医院进行试点,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在全国全面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是病人住院不用先缴押金,患者住院期间的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出院时只需补足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差额、缴纳自付的费用即可,贫困患者还能办理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新模式的推行使民众享受到医改的好处。已经施行该措施的医院,很少出现病人拒交住院费的情况,医院就诊人数大幅增加。专家分析,医保制度的完善是实施该制度的基础,到2015年,医保支付的力度将提高到75%,就算有个别患者逃费,医院也能保证基本不亏损。

    目前这项制度没有在大医院开展。业内人士表示在县级以上的大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没那么容易。一方面是因为医保报销比例低。比如,患者在乡镇医院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更低。此外,一部分无医保、无新农合就医者,如外来打工者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归还高额医疗费用。医保和全国的财政机构并没有全国联网,医保结算难度很大;由于户籍制度限制,病人身份很难确定。也就是说,大城市医院的欠款风险高,无法保障医院的切身利益,这种医疗服务模式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此前,卫生部曾下发通知要求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是试点医院之一。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不同,该模式属预付费制,即看病前先预交押金,看病后一起结算,减少就医期间的缴费时间。卫生部医政司赵明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押金是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完善的情况下的一种过渡性安排,在患者没有完全接受这种模式前,患者既可以预缴押金,也可以像以前一样,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未来条件成熟,看病可以做到不用交预押金,患者先诊疗后收费。看来,大医院施行“先看病后付费”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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