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9日 星期五
从四个方面发力,变“先天优势”为“科普强势”
探索科技资源科普化“北京模式”
□ 孙天垚 刘光宇

    《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中提到,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是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实施6项重点工程之一,并提出“建立‘科研+科普’协同发展机制,促进科研与科普深度结合。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学术资源科普转化,促进将最新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科普化。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形成‘产业+科普’协同发展的北京模式。”

    北京是全国科技创新高地,集合了中国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资源,前沿学科和热点学科领域突出。同时,拥有众多高端大科学装置,云集大批科学家、科研工作者,汇聚大量高精尖特企业,科技资源体量大且种类丰富,进行科普转化具备先天优势和充足后劲。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背景下,如何用好创新发展理念,将科技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动能,主动融入首都发展大局、服务大众科学素养提高,是北京政府部门、科技协会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亟需深入思考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北京科技资源创新发展的潜力尚未释放出来,科技资源科普化进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顶层设计偏重于科研,科普经费投入不足,导致科普化程度低的问题,阻碍科普发展。二是科研队伍主要精力集中于搞科研,对科技资源科普化缺乏科学认识,科研工作者专注于产出直接性的科研成果,忽视科普工作是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重要环节,甚至认为科普工作不及科研工作重要,导致科普人才队伍数量较少且专业素质不高,影响了科技资源直接转换为科普资源。三是缺少有效的机制构建,有关科技资源科普化的政策缺位,存在科普组织机构不健全、科普组织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普服务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科普工作尚未列入科技工作者考核评价体系、科普基金项目的稀缺和科普奖项的缺失使得科普主体的动力机制成为问题。改变这种不利局面,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用实劲。

    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动力供给。一是加强政策指导,从政策制定层面出发,编制科技资源科普化相关配套政策,将科技资源科普化列入使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建立的科研机构、高校及重大科研项目的任务中去,赋予相应的科研人员必要的科普职能,以明确任务、界定权责。二是增加科普经费投入比例,保障科技资源转化的源源动力,吸引科研工作者关注科普领域,激发科普工作者热情。三是提高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显示度,将科普工作纳入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要领域,将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情况纳入科研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科研工作、成果等奖励办法,设置科普奖项、科普基金,奖励科普先进典型,畅通科普转化渠道。

    建立资金链条,保障科普经费。一是围绕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不断吸引资金,强化融资手段,将“真金白银”投向科普化项目中,打通科技资源转化过程中的堵点问题。二是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设置科普项目专项基金,明确科研项目任务书中科普化条目,设立一定比例的科普化专项经费;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基地建设,为科研院所、科技设施对公众开放提供鼓励性或补偿性经费支持。三是在社会资金投入方面,应结合产业发展,建立科普市场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科普招标和奖励体系,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科普化工作中来,推进科普产业化的发展。在坚持科普公益性的前提下,应鼓励企业通过竞争方式参与公共科技资源的科普化建设,通过冠名赛事、会议、活动或设立奖项等方式为科普化提供资金支持。

    创建科普人才队伍,提高科普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多渠道培育、专兼职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科普人才培养体系,多措并举培养集聚各类科普人才,建设具有现代科学理念和传播技能,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科普人才队伍。二是优化科普人才评价机制,实施科普工作者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评价机制,将科普成果提到与科研成果同等奖励水平上,鼓励更多科学家担起科普责任,解决好科研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动力和利益问题。

    打通科技资源转化堵点,提高科普产品转化率。一要充分挖掘科技资源的价值,拓展科技资源的科普功能,将科研投入转化为科普产出,打破重科研、轻科普的局面,避免科研科普脱节的现象发生。二要重视科普转化的中间过程,选好科普专家承担“代理人”角色,解决科技工作者与科普产品制作方沟通难的问题。打造专职科普产品研发团队,充分发挥科普专家“助推器”作用。三要建立以科普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

    (第一作者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第二作者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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