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将出台

    1月20日,央行网站显示,为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央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条例》鼓励开放与竞争的原则,从机构准入退出、业务规则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市场化机制。

    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2010年6月,央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监管基础。央行表示,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

    具体来看,《条例》坚持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对支付机构实施机构监管。此外,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准入和变更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丰富监管手段。其中明确,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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