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 篆刻章 |
余生趣潭
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迄今逾70年来,我国科技发展有五个里程碑。第一个里程碑是1956年“向科学进军”;第二个里程碑是1978年“科学的春天”;第三个里程碑是1995年“科教兴国”;第四个里程碑则是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号召,公布了《十五年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提出,今后15年(2006-2020),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重点跨越,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一方针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组织数百名科技专家学者继《十二年科技发展规划(1956-1967)》之后对我国半个世纪以来科技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
我有幸参加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战略研究,并代表中国科协成为总共20个研究专题中第19专题“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研究组”组长,另有中科院、社科院和教育部分别推荐的3位专家担任副组长,下设13个课题(创新文化5个、科学普及8个)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00)》(以下简称《素质纲要》)的专项建议,获得国务院批准,于2006年2月6日颁布施行。
《素质纲要》提出,今后15年(2006-2020),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今年是完成科技《规划纲要》和科学《素质纲要》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刘鹤副总理关于认真总结历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指示精神,科技部委托中国科协开展了相关的评估工作。为支撑《规划纲要》评估,科技部动员31个地方和23个相关部门开展自评估;中国科协组织9家高端智库、8家全国学会、6家省级科协分别开展领域及重点区域评估,依托516个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面向近3万名科技工作者开展了问卷调查,形成了250余万字的报告和评估材料,在此基础上,中国科协独立起草形成评估报告。
2019年9月28日,中国科协在中国科技会堂召开《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专家终审会,研究审定《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通过这次评估,更好理解中国下一轮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要价值和使命,尤其是面对新的国际形势,以及对未来科技与人才工作的影响,提出新的政策、新的思考和新的战略。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技馆原馆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