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朱峰表示,交易平台进行“炒鞋”的行为模式已经和证券市场的交易模式极其类似。目前各“炒鞋”平台还游走在黑与白的边缘,尚待监管部门给予更明确的规范与指引。
“在逐利的贪婪下,部分消费者使用消费贷越来越不理智,一旦‘炒鞋’失利,贷款逾期归还,最终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对金融机构来说也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坏账,需要引起足够重视。”朱峰说。
“某些平台的运作模式类似于期权交易,而这类金融业务需要批准,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表示,此类行为也可能为某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洗钱)创造条件。(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