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思考与建议

    (上接第一版)

    但事实上也不必过于担心,老师这个职业群体的特征就是太负责任,我的同事们和我周围的教师朋友们都有强烈的责任心,我和我的绝大多数同行们并不是因为某个命令或者为了什么荣誉才认真教书育人,而是被一种天然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驱动着,发自内心的想要教好每一个学生。

    所以,以上两类极端态度都不是教育的常态,但在是否惩戒学生,如何把握惩戒的度这些问题上,很多老师确实左右为难。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关于如何“惩戒”学生的问题,有没有一些原则或者方法,既可以帮助教师合理行使“惩戒权”,又不会伤害学生引起家校冲突呢?对此我个人有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一是合理,二是适度,三是分人。

    首先是合理。合理惩罚有三个特征:第一是确定学生确实存在不当行为;第二是和学生分析错在哪里;三是惩罚措施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在实际教育工作中,不分青红皂白,把不该罚的学生罚了的情况还真不是少数。有的时候看到一群学生犯错,老师也懒得逐个去调查区分原因,干脆一个标准全都罚了,以为简单了事,其实为后面的家校冲突师生矛盾埋下了隐患。教育工作是面对未成年人的工作,万不可简单粗暴。切忌看表面现象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演变成师生冲突,学生口服心不服,从而影响教学。举个例子,有的学生打架是欺负同学,有的学生是自卫反击,不能看见是打架就全部批评,一个标准惩罚。有的学生没完成作业是偷懒,有的学生还可能是因为生病了,有时还可能是老师确实把作业布置的太多!搞清楚学生不当行为背后的原因,该罚才罚,惩罚之前还应该跟学生指明他错在哪里,惩罚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学生才能口服心服。所以合理的惩罚,首先要搞清楚学生不当行为背后的原因,然后分析是主观错误还是过失错误,确定确实存在主观错误,并且告知学生错在何处,采取此类惩罚的目的,让学生在惩罚中受到教育。

    二是适度,惩罚的手段,数量都要在学生身体和心理可承受范围之内。就以罚站为例,站十到十五分钟,起到提醒警戒的作用就可以了,站一节课是不是就太长了?再说罚抄,长的内容抄一遍,短的内容三到五遍差不多了,数量再往上走也不太妥当!

    还有一个很容易忽视的问题,我们往往是提供惩罚的内容,却没有提供完成惩罚的时间,例如如果让学生一天之内完成惩罚,那这一天之内课都是满满的,学生用什么时间去完成惩罚呢?不能轻飘飘的扔一句“你自己找时间去”就解决问题吧!面对不可能完成的惩罚任务,哪怕明知道是自己的错误,学生和家长也是很难接受的。所以惩罚要适度,小惩大诫。当然,在适度这个问题上,还有待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大家才有可参照的标准。

    第三是分人。这一点尤为重要。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有活泼开朗的学生,也有沉默寡言的学生;有坚强勇敢的学生,也有脆弱敏感的学生。原生家庭不一样,天生的气质类型不一样,形成不同的性格类型是很正常的,教育也不能把学生往一个模子上打造。还有不能年龄阶段的学生生理心理特征不一样,对于不同性格特点的,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使用的惩戒方法应该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强,俗称内心强大,能够承受严厉的批评,但有的学生被老师瞪一眼就吓哭了,对于这类学生的批评就不能过于严厉。

    在处理学生不当行为时,谈话的方式也很重要,建议大家可以运用焦点讨论法(ORID),分四步:请学生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表达对上述事件的感受;说明为什么会产生以上感受;接下来打算怎么办。通过这种谈话方式,教师在倾听中明白了事件发生的原委,学生在诉说中情绪得以宣泄。老师了解了学生的心理感受,学生自己的观点也得以表达,既利于教师准确判断,也有利于学生认识自己的行为。

    在处理学生不当行为时,如果能做到合理、适度、分人,还能用恰当的谈话方式与学生交流,我相信既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又易于学生和家长接受,更可以有效规避因家校矛盾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作者供职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高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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