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2018年5月,一段群众拍摄的上海警察街头干净利落处警的视频走红网络,被网民誉为“教科书式执法”。在自媒体时代,应该让更多的警察在各种“镜头”下“教科书式执法”,以达到执法规范化的目标。
警察执法 需要更多的“教科书”

    □ 储 云 潘志强

    科技与法

    近年来,在网络上传播的关于警察执法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很多群众在面对警察执法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清楚警察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不了解警察在执法时可以使用哪些强制手段,不明白阻碍警察执法可能会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忽略了警察作为执法者履行公务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特殊性。还有的人往往把警察处警当成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纠纷来处理,以为自己态度强硬一点,语言咄咄逼人,警察就不敢执法,进而可以逃避处罚,因而就采取不配合的态度阻碍警察执法,最后却不得不咽下被依法处理的苦果。上海警察执法的当事人就是因为不配合执法而被喷了辣椒水后,被强制带到派出所处理。

    究其原因,除了群众认知上的缺失之外,警察执法如何进一步规范也值得我们探究。上海警察的优秀表现,给自媒体时代推进公安规范执法工作带来了有益的启示,当前警察的执法,就需要更多这种“教科书式”的指导。

    接处警是整个执法过程中最初始、最重要、最难控,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出现状况的环节。公安机关当前的接处警规定,更多的还是原则性的规定,达不到“教科书”的效果,不能很到位和很具体地指导民警开展现场执法活动。民警在接处警时,一旦遇到当事人不配合,使用各种语言和行为挑衅、阻碍执法,如索要执法证、质疑警察执法理由、脱衣耍泼等,警察只能依靠个人业务素质、临场反应和工作经验来应对。

    而不同的警察处置同一警情就会有不同的做法,不同的言辞,不同的结果。一旦应对不当,将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导致很多警察在遇到阻碍、辱骂乃至攻击时不敢大胆执法,给警察的执法权威带来不利影响,也影响了其他群众的合法利益。这都不是规范执法所追求的结果和目的。

    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广西柳州市公安局柳东派出所为解决民警接处警心理压力大,语言动作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了业务骨干,巧借企业质量管理的“工艺化”理念,创新思路,更进一步地细化接处警规范,在民警接处警的学习、训练、考核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他们一是总结了接处警现场经常遇到的典型场景,参照企业质量管理的理念,编制了工艺卡式的《现场执法应对手册》,便于民警学习和掌握;二是开发了执法实景模拟训练系统,用视频技术模拟现场执法,让民警身临其境地进行学习、训练和考试;三是开发了执法训练手机APP,让民警平时也能使用警务通手机学习训练。

    通过这种“教科书式”的训练,每个民警都可以学习到预先考究过的语言要点、应对动作要领,以及通过语言掌控局面的方法,保证了在执法时语言要点和动作的统一性,减少了个性化差异。这样的训练模式不仅适用于派出所民警,还适用于交警、巡警等各类需要现场执法的警种,同时能提升培训效率,加快民警的成长速度。

    该所2017年11月接收了一名毕业于刑警学院的新警,刚开始用一些常见警情对他进行测试,该新警不知所措,后来经过这种创新模式的训练,较短时间内他就能自如地应对训练系统中的各种警情,工作不到一个月这名新警就能够胜任接处警工作,且表现十分出色。

    警察的执法规范了,应对的语言和处置的动作标准了,如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警察执法一样,群众知道警察可以依法采取的措施,明白自己阻碍执法行为的后果,就会更好地配合警察执法。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也有利于各种矛盾的化解,以及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执法优先,存疑后置”

    国外警察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警察的权威,相信大家都有耳闻,欧美等国家民众对于警察执法,多数是不敢不配合的,因为他们知道,在面对警察盘查时,一旦自己的行为不当,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在国内,也应该如此。

    正是因为警察的性质及其所代表的权威,民众在面对警察执法时必须服从警察,做到“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

    一是不能以个人的身份、职业为借口抗拒警察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大家所追求的目标。

    二是不能以各种个人理由为借口抗拒警察执法。有特殊情况可在适当时机向警察说明,但必须先服从警察的指令。

    三是不能因对警察现场执法的合法性存疑而抗拒警察执法。如果认为警察执法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投诉、复议、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而不是现场抗拒警察执法。

    警察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保护的是公共利益。警察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必须尊重和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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