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工业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和工业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其实,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2003年7月通过的《下塔吉尔宪章》中定义的工业遗产是一个包含性更强的概念——
“是由那些在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方面有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组成。它们由建筑物、机械、车间、制造厂、工厂、矿场及相关的加工提炼所、仓库、店铺、能源生产和传输设施、交通设施所组成,那些与工业活动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如住宅、宗教礼拜地和教育机构都包含在工业遗产范围之内。”
除了这些物质遗产外,工业文化遗产中也包含那些与工业历史相关的非物质遗产,比如历史记忆、口传工艺、技术、设计方案、施工措施、生产和生活习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