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间,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过官网发布一则“情况说明”:鉴于6月21日学院在向有关专家颁发聘书一事上存在着程序瑕疵,为保障学术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制度,经研究决定重新审核兼职教师资格,收回聘书。这份盖有人大继续教育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还表示,今后该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客座教授的聘任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大学聘用兼职教授,近年来屡屡引发关注和争议。虽说从出发点看,大学在常任师资力量之外,聘用客座教授、特聘教授,无可厚非。可在现实中,一些高校的兼职教授成了一种随意相送的名誉和头衔,有名无实:一来是聘任的程序规范存在问题,二是兼职教授的资质无硬性标准。综观这些高校的兼职教授,娱乐明星、官员占了相当比例,就足以说明太多问题。一些官员成为诸多大学的座上宾,落马后便成为学校的污点,校方也不得不急于撇清与“官员教授”的关系,闹出不少笑话,真是斯文扫地。
一所大学,聘请谁做兼职教授,或者将学位授予哪些人,理当是极其严肃之事。这不仅表现在,它要符合校方制订的聘任程序,更是指,大学聘请哪些人担任兼职教授,也是大学价值追求的一种间接表现,与大学精神息息相关。
若完全无视所聘者的社会认同与业务能力,完全不考虑所聘者与大学自身的“气质”是否相符。那么,这样的聘任显然就堪称是不伦不类,也很难指望,通过这样的聘任能够给学校带去真正的学术资源与声誉的加持,相反,它很容易构成对大学精神的自我矮化。
抛开大学精神不谈,仅从程序上看,聘请谁当教授,或者授予谁学位,也应该充分回到学术自治的框架内,而不是受行政权力的主导。然而现实中,一些大学的聘请行为,很大程度上仍是行政权力拍板的产物,成为一种互相迎合的利益交换。这导致聘任变得随意化,不仅加大了被聘者滥竽充数的概率,也割裂了大学的共同体意识。
人大继续教育学院这次不成功的特聘,或为此提供了新的注脚。知错能改是好事,但要真正改变“兼职教授”变成一个头衔,被随意相送或交换的局面,恐怕先还得从加强责任意识开始。
中青在线 2017.6.27 文/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