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卖书加分”是以教谋私

    据媒体报道,随着期末考试临近,宜宾学院某教授近日在选修申论课的学生交流群中发布了一则通知,称凡购买其编写的申论教材的同学,每买一本书期末考试时加平时成绩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

    老师向学生推荐自己的著作并非不可,也属人之常情。但推荐购买和强迫购买是两个性质。买书就加分、不买书就不加分、复印书不加分、借别人的书写自己名字的也不加分,虽然当事人嘴上没有明说一定要购买,但通过这套“加分规则”,已经对学生形成了无形的购买压力。在不买书将带来的清晰、明确的负面影响面前,在多大程度上能说,购书是自愿的呢?

    传道授业、立德树人,是师者应尽的责任和本分。公然通过期末考试加分“利诱”学生购买自己编写的教材,将推销书籍与学生成绩捆绑在一起,是对教师权力资源的异化和滥用。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以教谋私也是一种权力变现。当事人将学生首先设定为自己商品的潜在消费者,其次才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对象,这种“错位”在其编写的申论课期末考试试题中更是显露无遗。

    网传试卷截图显示,该门课期末考试总共3道题,均围绕该老师编撰的那本教材展开:为该书写一则200字介绍、拟写一份销售方案、拟写一篇指导考生学习该书的议论文。如此考试,与课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评无关,更像是一场市场营销测试。如此“集思广益”,难免让人联想到考试是为了提升那本教材的销量。

    《光明日报》2016.12.20  文/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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