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
不送孩子到校学习应让谁管?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义务教育就等于应试教育,它因种种弊端而被舆论批评。所以不少家长绕过正规学校的义务教育,将孩子送进私塾、学堂或接回家中自己教育,并认为这才是因材施教。但是,对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是不是完全由家长说了算呢?法律告诉我们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如果不送怎么办?

    送孩子进私学被诉 父亲将儿送回学校

    今年5月,家住石景山的刘先生将前妻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小宇(化名)的抚养权,原因是王女士令正该读小学二年级的儿子辍学,送到没有任何资质的私学学习。

    主审案件的少年庭负责人杨洁法官前往小宇所在的某公学进行调查、走访。这所位于昌平区北七家一农场别墅内的“公学”外围无任何学校标识,由家长自发筹集资金成立筹委会对学校的资金及流向进行管理。进入别墅后,杨洁法官发现这里大概有四五十名学生,班级涵盖幼儿园到小学四年级。学校除外聘一些老师来教授语、数、英课程,还安排有唱诗、读经课程。

    这所“公学”负责人向法官承认,“公学”在北京市未进行注册,国内不承认其办学资格。

    “母亲为小宇选择不受我国教育法所保护的私学进行学习,这影响到小宇健康成长。”杨洁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小宇母亲的做法明显违法。最终,法院将小宇判由父亲抚养。目前,小宇已离开这所“公学”,进入公立学校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离校是违法行为

    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是国家、社会及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可以说在这9年内让孩子离开学校,在私学机构或家中接受全日制教育,都是违法行为。

    此外,《义务教育法》第14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家长不送娃上学谁来起诉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应当承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但未明确赋予特定机构具有专职的监护监督职责。

    “法律只是告诉我们要把孩子送到学校,如果不送怎么办呢?也没有处罚措施,同时法律没有赋予一些社会力量以权力,所以它们也成为不了诉讼主体。”杨洁法官认为,如何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可以借鉴今年3月份施行的《反家暴法》,“明确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等各方职责,形成一种干预制度,集全社会力量来保障孩子受到义务教育。”

    《北京晚报》2016.11.29文/吴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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