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休克”6年的路桥费重新开收;湖南长沙逾期不缴费就每日加罚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仅4月份,全国多地曝出路桥收费乱象。
路桥费收费怪象频现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路桥由承建企业负责路桥收费、运营,而站点设置与收费标准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执行。多年来,一直无法澄清的路桥费成为“糊涂账”,被人质疑为“利益固化的藩篱”。
——“死灰复燃式”收费。随着4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大桥管理处发送的一条催缴费用的“温馨提醒”,已经“停收”6年的过桥费重新开征。南昌市有关部门解释,路桥费从未取消,只是没有强制性措施,缴费率很低。但这一解释显然不足以让消费者信服:为何重启?收费依据、收费程序、收费标准和年限到底合不合法?
——超期收费。本为政府还贷公路大桥的郑州黄河大桥在1996年就还清了银行贷款,耐人寻味的是,违规超期收费4年后,又以“经营性收费公路大桥”之名继续收费。尽管这座大桥已于2012年终止收费,但其超期征收的几十亿费用是否该向公众交代清楚?
——“打包”收费。不少地方的年票制路桥费也颇受网友抱怨,这样的“一刀切”强制收取,对于不经常通过路桥的车主来说很不公平,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征收费用必须限定为“过往车辆”。
——“滚雪球”收费。从4月1日开始,未缴纳一年一度的路桥费的长沙车主,将面临每日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处罚。不少当地车主认为此举缺乏有效依据。
路桥收费本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
“当前对于城市道路、桥梁的收费时限、金额、方式,都是地方自行规定,每条路投资多少、贷款多少不公开,征收费用去向不明,路桥成了政府和企业的‘摇钱树’。”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路桥收费本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
一些网友表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笔资金,在国家和地方财政“钱袋子”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方筹款、收费还贷等方式可以理解。但基础设施的收费年限、收费标准应有科学评估,建立透明公开的公共决策机制。随意延长收费年数、变更公路性质、捆绑收费、去向不明的“糊涂账”不应再继续下去。
路桥收费 “利益的藩篱”
与一些城市仍在变换各种途径征收路桥费不同,不少城市已经开始算“民生大账”,在取消收费方面做出了“让利于民”的探索。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认为,城市取消路桥收费应成为一种趋势,把这当做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在完全有能力解决的情况下,一些城市之所以继续选择收费,不少是因为不愿放弃源源不断的收入。
《中国青年报》2014.4.16 文/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