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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夜,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打电话给外交部领事司,过问MH370搜寻的最新进展。此举显示中国最高领导人对这一事件中领事保护问题的重视。
外交部2000年出台的《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这样定义领事保护:它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可以说,MH370失联事件是继2011年利比亚撤侨行动后,中国外交面对的又一起重大领事保护事件。
领事保护在MH370中可以做什么
外交部领事司原司长、中国驻纽约大使馆原大使衔总领事张宏喜解释,所谓“领事保护”,就是中国公民在国外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中国驻外使领馆就有责任出面保护他们。
所谓“领事服务”并不只是说中国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还包括证件丢失等困难,如果找到使领馆,大使馆、领事馆都应该尽最大的可能提供帮助,这就是领事服务和领事协助。
“一年中至少有几万件有关咱们中国人的领事保护事件需要处理。小到补办证件、联系亲友,大到解救被绑架的人质,开展大规模的撤侨活动。”张宏喜说。
2014年3月10日,联合工作组组长、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郭少春率领外交部工作人员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一起赶赴马来西亚,以敦促马方加大搜救力度,尽快查明事件真相,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同时做好乘客家属赴马的服务工作。
根据国际惯例,此类事件一般由航空器所属国主导搜救工作。张宏喜认为,“不能只想着配合马来西亚,这种状况只依赖他们行吗?也不能让他们撒手不管,这是马方的飞机呀。因此,我方要做两手准备,既不能够甩开他们,又不能完全依赖他们。”
不过,他也表示,领事保护不能直接处理案件,导致处理效率直接受到当地法律、执法和行政效率的制约。
另外,领事保护往往发生在他国领土、领水和领空,关系到当事国的主权、司法管辖权,乃至国际声誉和尊严,特别是在与一些敏感国家的交涉当中,需要更为谨慎。如想搜寻他国的领海、领土、领空,都需要对外交涉和协调。
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刘文宗认为,作为领事保护的具体体现,在没有确定责任的时候,领事馆要追查真相;确定责任后,要由领事出面责成当地政府负责。
但是,他也谈到,领事馆并不能采取控制事件进展的实质性行为来行使国际法,他们只能通过建议、监督、敦促等各种方式,促使当地国保护中国公民的权益。
最棘手考验之一
无论如何,MH370失联至今,也许不是中国领事保护制度建立以来最严峻的考验,但肯定是棘手的案件之一。
事实上,领事保护制度牵扯到一个常识问题:使馆、领事馆的不同职责。
刘文宗解释说,驻外机关分为两部分,大使馆、公使馆是作为本国代表在当地国与当地政府进行国与国之间的多种事务联系,包括政治经济方面,等等。但是,当地侨民,包括本国公民因公因私或其他原因在当地停留时,是由领事馆来保护的,“领事馆不跟当地国公开的政府机关、不跟当地的外交部或者国家领导人发生直接的关系”。二者的主要责任区别就在这里:如果发生了本国公民在当地国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人身财产安全伤害,领事对他们有责任进行保护。
据外交部领事司公开信息,2013年全年处置领保案件4.2万起,包括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韩亚航空客机失事案、加纳政府大规模抓扣中国非法采金人员案、中国登山人员在巴基斯坦遇袭身亡等。
张宏喜说,“此次马航失联事件参与合作的部门有民航、交通、军队、公安等,几乎用上了我国能用上的所有资源。连路过的货船都给他们布置任务:到哪个海域要留心看一看有没有可疑情况,可以说非常用心。为什么建立这样的部门?不惜代价、不惜成本地寻找失联飞机?因为中国人看重中国人,外交部希望为我们中国老百姓服务。”
据外交部一些官员公开透露的估算数据,目前中国每一位驻外使领馆领事官员每年要服务超过18万的海外公民,这个数字是美国的30余倍,工作强度可想而知。
谈及中国的领事保护水平,张宏喜认为,“全世界很少有国家能够达到中国这样的水平,中国所做的也比其他国家要多得多。”
《瞭望东方周刊》2014.3.24文/姚玮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