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益人士吕频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的高校名单, 10月15日,教育部回复称:根据一些特殊行业职业特点和教育资源配置现实情况,在不违反《高等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原则的条件下,目前允许高校确定男女比例招生的特殊专业,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与特定职业要求紧密相关,且职业对男女比例有要求的专业,如军事、国防、公共安全类专业;从保护女性的角度,适当限制女性报考,如航海、采矿等专业;个别专业教育资源有限、招生数量有限,且社会需求有一定的性别均衡要求的专业,如果不限制男女比例,则可能产生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衡,会实质上影响教育的效果和社会效益,有的还会影响国家相关部门的需要,包括:部分非通用语种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等。
《京华时报》 2012.10.18文/李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