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正式印发。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也是“十二五”期间拟编制实施的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规划》将实施范围确定在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8个领域,涉及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其它领域的公共服务内容,在其它相关规划当中具体地体现。
《中青报》 20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