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在位于(武汉)武昌武珞路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前段时间,她将30万元存入银行,准备买房。7月10日中午10时许,黄女士的手机接到一个北京座机打来的电话。对方是一名男子,自称是公安局民警,“您的身份证曾经重号,犯罪团伙盗用了您的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医保卡和银行卡来从事犯罪活动。”该男子在电话中如是描述,并建议黄女士提供银行卡卡号,由公安部门对该账户进行冻结保护。
对于这个电话,黄女士有所警觉。但她想到,自己的身份证在两年前确实与人重号,她还为此去做过公证。而平时她也经常将银行卡卡号报给客户,方便汇款,她认为只有卡号没有密码,对方也不能做些什么。于是,黄女士将银行卡卡号报给对方。
7月11日,黄女士通过电话银行查询,发现卡上余额只剩1.4元,29万多元已经“蒸发”。
新华网2012.7.17文/朱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