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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胚胎能否当作实验对象?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采集数据该如何使用和保存?利用大语言模型进行创作的版权如何归属……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王小伟认为,现代复杂的科技实践带来的伦理挑战,常常超出人们传统的道德认知。这给科技发展带来“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也使得传统科技管理体制面临挑战。
为此,欧洲哲学界提出“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原则,强调以伦理原则来约束不良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该原则作为欧盟“地平线2020”战略下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全球的积极响应。王小伟认为,负责任的创新首先是一种多主体参与的,重视技术和价值双向互动的开放协商机制。这不仅意味着要融入多元视角,更要求科技活动从设计阶段就融入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诉求。
“近年来,技术哲学中‘道德物化’的思路主张通过物的布置、使用和流行来践行道德伦理,试图在技术中嵌入道德伦理。例如,汽车可以通过不断报警提醒人系安全带。这提示我们技术可能内嵌人的价值观念,技术的使用可能会塑造用户习惯。”王小伟认为,这种思路促成一个积极的科技伦理治理模式,用户不再被当作简单的信息反馈者,而被看成积极的设计参与者。比如在制造无人驾驶汽车时,消费者、工程师、伦理学家、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以一起讨论设计方案,从而设计出更好的产品。
“伦理不应被视为技术的审查清单,用于监督控制、阻碍技术发展。伦理应该成为良好产品的一部分。”王小伟说,“只有认识到技术内嵌着人的价值观念,伦理实践才能不限于事后追责,真正做到敏捷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