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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讯 (记者俞慧友 通讯员刘宇轩)12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市科技局获悉,该市日前正式发布《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湘潭通过市级层面立法,尝试打通产学研用链条的堵点,持续提升协同创新效率,为地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该市也是湖南首个通过立法完善成果转化体系、破解成果转化实践难题的城市。
今年,为加快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全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20条具体改革举措。据此,湘潭市委、市政府重点围绕地方如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研究部署,探索发挥产教融合优势,推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最终出台了《规定》。
据了解,《规定》由9条“硬干货”构成,对财政资金预算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与服务机构建设、赋权改革机制和转化奖酬的范围和方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评价与支持等进行了明确。
《规定》重点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细化成果转化主体权责、聚焦成果转化关键过程、推动落实赋权改革,系统部署了湘潭市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战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为加大成果转化财政科技投入,《规定》明确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预算机制,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提升成果转化人才与服务机构工作效能,《规定》明确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育制度,提升服务机构效能,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支撑;为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规定》通过建立尽职免责机制,解决“不敢转”问题,并激励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