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2日 星期一
要为电动自行车加上“安全闸”
——写在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各地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图为11月29日,在山东省青岛二中附属李沧学校,民警给学生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头盔。新华社发(张鹰摄)

    ◎本报记者 张佳星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提高公众对道路安全重要性的认知与理解,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11月29日举办了北京大学道路交通安全议题专家媒体研讨会。

    “在2014年—2022年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数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会上,南京工业大学教授王卫杰介绍,即便是在2021年—2022年交通事故发生总量下降的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仍在增长。

    相关专家在会上表示,在数据和系统分析方面,相关基础研究不足使交通事故带来的总体经济影响在国家层面尚未得到充分认识。此外,部分偏远地区救援难以及时抵达、医院内部诊断环境的延误等问题,增加了伤者的危险。随着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的激增,以上问题亟待解决。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形势严峻

    据工信部门统计,2024年,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3.5亿辆。相关研究显示,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年均增长率达5.1%,且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人数增长率是全交通方式死亡人数增长率的3倍。

    “在造成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的原因中,约80%为颅脑损伤。”江苏警官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实验室主任郁烨坦言,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是弱势交通参与者,应该获得更强有力的保护。

    为明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头盔要求,2022年12月1日,“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发布,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表示,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直接规定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后果,部分地方已立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作出规定,并针对违法行为设置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郁烨介绍,江苏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具体内容。

    高效的通信与调度系统是急救关键

    “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概率为10万分之22,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10万分之18。”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科主任田兆兴表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是城市地区的2—3倍,原因之一是我国城乡医疗资源在道路交通、伤害救治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城市医疗机构集中,拥有先进设备和专业人才,而有的农村地区医疗设施简陋,专业人员匮乏。数据显示,城市每万人拥有的急救车辆是农村的数倍。

    “一些偏远地区难以在黄金时间内及时救援,影响伤者生存率。”田兆兴表示,应加强急救站点的合理化设置,增加覆盖范围。

    “高效的通信与调度系统,是实现急救信息快速传递与处理的关键。”田兆兴认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将有效提高救治效率。他建议,通过建立道路交通伤害医疗救治信息平台,加强医疗救治机构与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广智能医疗应用。

    近年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推动下,以综合医院为核心的区域性创伤救治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广。该体系已基本覆盖县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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