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第一届晋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洽谈会上展示的模块化全自动智能生产线。视觉中国供图 |
◎王茤祥 刘 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全球科技革命发展的主要特征是从“科学”到“技术”转化,基本要求是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形式,是将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的重要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具有深远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基础研究成果从科研院校走向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科学向技术转化的升维活动,具有与科学研究的专业性和产业发展的市场性相通却不相同的范式。必须深刻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遵循科技成果转化的客观规律精准施策,才能加速将优质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深刻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特点
科学研究门类多、抽象性强、不确定性大,一般采取专业化分工,不断向广度、深度、精度迈进,以发现更多未知规律和现象。在科学到技术的转化过程中,由于各类技术不断加入,技术体系越来越复杂,但最终只有极少数技术可以在取长补短的融合中“化茧成蝶”质变为“1+1﹥2”的新成果。新成果在特定产业中发育成熟,并逐步与其他技术、需求结合,进一步演化,形成新的产业。通过对上述现象的观察,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四个基本特点。
一是“100∶1”,即约100篇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中有1项有转化潜力的成果。科学研究旨在发现世界,是“纵向比新”,所以要自由探索、百花齐放,也正是这种天马行空、无用之用的研究为改变世界创造了更多机会。而成果转化旨在改变世界,既要“纵向比新”,还要“横向比优”,随着维数升高,约束条件也更多,选择性有限,最终成功的往往只是最优的那一个。
二是“10∶1”,即10项有转化潜力的成果最终只有1项成功。技术演化的路径充满不确定性,在演化过程中技术复杂性增加,而驾驭复杂技术体系的能力却越来越难以企及。新技术与传统供应链不匹配、资源不足、环境变化等均有可能导致技术转化半途而废。
三是“2∶1”,即转化成功的项目中以创业形式实施的项目数量是以技术转移实施的2倍。先进的创新成果往往基于新的技术原理或方法,常常与现有技术体系难以兼容。大树底下难长草,先进成果需要较长的时间培育,因此往往需要相对独立的成长空间,尽快形成核心竞争力。
四是“5%∶1‰”,即创业的平均成功率约为5%,而一次技术创业的成功率仅约1‰。当前,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一个技术难以获得足够大的市场,需要不断创新推出新技术,才能占领更多细分市场。同时,创新日新月异,新技术不断产生,技术半衰期在减小,因此新技术很有可能会快速从市场中退出。
遵循客观规律精准施策
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特点揭示了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自身规律。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痛点需遵循客观规律,精准施策。
一是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增加有转化潜力成果绝对值。“100∶1”揭示“矛盾”即“统一”,在从科学到技术转化道路上“数量决定质量”,“新”越多、“优”越可能,简单甚至违背规律地要求提高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率,可能导致低水平、短寿命创新。要持续加强基础研究,产生更多原创性、引领性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把可转化的成果基数做大。同时,基础研究非一日之功,因此要更加积极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充分利用全世界的智慧与力量推动更多重大原始创新。此外,要探索建立潜力成果的高效遴选机制,避免在错误或没有优势的项目上投入,增加优质项目支持的机会成本。
二是全方位完善科技成果培育体系,提升转化成功相对值。“10∶1”说明有转化潜力的成果即能发芽的种子是可以通过完善培育条件而提高成活率的。要积极发展公共研发机构、未来产业研究院,支撑早期项目验证与熟化。要联合大学院所建设专业型孵化器及基金,促进知识与经验共享,培育高精尖技术。要联合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型投资基金,并开放应用场景,加速技术验证和迭代。要建立专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负责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要建立耐心和包容的创新文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长期支持,鼓励创新和试错,包容失败。
三是鼓励科技创业,培育优质产业种子。“2∶1”反映出创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形式,高校院所要树立全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理念,将技术转移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而不是自家短期生意,要简化技术转移的流程和手续,降低创业及技术转移门槛,播下尽可能多的产业种子。大学要完善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比重,加强技术传承人培养,通过“技术+人才”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新路径。创业企业要回归创造经济价值的经营本质,而不是一味追求估值,以避免估值虚高而后续融资难度增大。
四是支持企业持续创新,不断改造技术基因。“5%∶1‰”指出在科技大变革的时代,创新机会在增多的同时,难度实际上也在增加,技术升级是创业企业壮大的关键。要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弥补创业企业自身能力不足,为其持续注入新技术,不断改造技术基因,增强其在已有赛道的竞争力,或者为其开辟新赛道,实现技术累加效应。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要完善专利授权制度,避免专利泛滥或围猎,鼓励非重大发明快速流向企业,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作者王茤祥系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研究员,刘杨系中国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