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3日 星期五
AI创作:规范发展路径 释放创意潜能
图为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数博会)上,参观者在体验某AI创作平台。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摄

    ◎本报记者 李诏宇

    仅需输入寥寥数语或部分情节要素,便能生产出一篇文通字顺的文学作品——如今,这样的场景已经屡见不鲜。然而在为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也让不少专业作者感受到了威胁。

    前不久,某网络小说平台作者联合抵制“AI训练补充协议”的话题受到关注。由于AI的“高效率”,不少人担心,这将为他们的写作带来冲击。

    AI尚不具备独立创作能力

    记者从公开渠道获悉,前述事件中“AI训练补充协议”要求创作者为AI提供作品作为“养料”,用于提升AI能力。虽然该协议后来被撤回,但作者关于AI可能压缩他们的创作空间,甚至替代作者的担忧引发广泛讨论。

    “被AI作者替代”这一担忧是否会成为现实?

    “目前看来,AI在完全无素材辅助的情况下,尚不具备独立的文学创作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研究所所长闫怀志说。

    闫怀志介绍,文学创作涉及复杂的人物塑造、情节构建和情感表达,这些都需要丰富的素材和背景知识作为支撑。

    当前,与其说AI是一位善于“开宗立派”的大宗师,不如说它是位能够“机巧权变”的模仿者。

    “在语言风格方面,通过大量的学习和训练,AI创作的文字作品能够模仿多种文学流派和不同作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内容方面,AI作品涵盖广泛的题材和类型。”闫怀志说,“然而,在情感表达方面,AI无法像人类一样真正理解情感,难以捕捉和传达细腻的情感变化,AI作品也因此往往显得较为机械化和缺乏深度,缺乏人类创作者所具备的独特视角和深刻情感体验,难以产生细腻的情感共鸣和独特的思想见解,显得较为平淡。”

    记者曾通过某生成式AI平台产出一篇家庭主题的小说。无论要素如何变化,AI创作出的故事大多拥有相似的人物设定和宛如“过家家”的俗套情节,无法产出近似《雷雨》《李尔王》等真正引人深思的经典文学作品。AI创作虽然文字优美,但并无实质意义上的可读性,更遑论深刻性。

    因此,目前来看,AI的“用武之地”更多还在文本归类、整理等更为机械性、重复性的工作方面,而难以用于对情感刻画要求较高的文学创作。

    合理利用AI的长处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可能效果更佳。闫怀志认为:“如果合理利用AI创作,不仅可以提高创作效率,还能丰富文学创作的多样性和可能性。”他解释,首先,AI的快速生成能力可以极大地提升创作效率,其可以快速生成诗歌、小说等的初稿,使作家能够更专注于内容深化和灵感挖掘,大大节省了作家的时间成本;其次,AI还能打破传统思维的束缚,为作家提供新颖的思路和创意,帮助作家突破思维局限,探索发现新的题材、创作角度和叙事方式。

    虽然目前AI创作仍以辅助素材为基础,但记者也了解到,AI的创作能力仍在不断提高,并已取得一些创新性成果。例如,目前国内已有成功使用AI创作网络小说的实践:某AI独立创作的小说篇幅长达100万字,使AI创作长篇文学成为现实;而另一部AI独立创作的小说以匿名形式参加科幻文学大赛,在评委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二等奖。

    假以时日,或许辅助素材将不再必需,真正意义上的“AI创作者”和“AI作品”将出现。

    AI创作市场化需多方规范

    无论是当前的一些AI辅助作品,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AI独立创作作品,都面临着规范发展的问题:此类作品的版权归属和盈利方式怎样界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季冬梅介绍,针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是,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I的使用者,即进行输入指令、选择参数等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属于AI的设计者或开发者。“但无论归属如何,AI生成内容都应当在保障数据来源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合法购买、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权利归属和风险承担。”季冬梅说,“必须给予原素材提供者充分的尊重,采取强制利用的方式显然不合理。”

    在闫怀志看来,AI创作作品是AI程序开发者和辅助素材提供者共同的“孩子”。“开发者提供了技术平台和算法支持,而辅助素材提供者提供了创作的基础和灵感。”闫怀志说,“合作共享的模式可能是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即通过法律或合同形式明确界定平台方和素材提供者各方的权益,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他说。

    季冬梅认为,应规范AI创作版权界定,以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市场变化。“这可能包括建立开放授权的数据资源、集体管理组织集中授权等多元化方案,以及借助避风港规则实现责任豁免等措施。同时,也需要对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需求。”她说。

    “只有在确保著作权合法性、明确权利归属,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在技术进步带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最大程度保护好相关创作者的利益。”季冬梅说,“而这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与尝试。”

    而对于未来可期的AI独立创作作品,我们需要考虑更多问题。未来这类作品是否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学创作分支进入市场?如果这一天真的到来,又该如何对其进行规范?

    在季冬梅看来,长远来看,AI独立创作的作品确实有可能作为一个分支独立进入市场。“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AI在写作、音乐、绘画等多个领域已经展现出了非凡的创意潜能,并且正在逐步深入融合到数字内容的创意性生成工作中,释放出巨大的价值。”季冬梅说。

    闫怀志认为:“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日益成熟,AI创作作品的质量和多样性将不断提升,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

    “AI独立创作作品的市场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在技术、法律、市场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规范。”季冬梅说。

    “为了规范AI创作作品的发展并保护好相关创作者的利益与权利,需要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加强技术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创新、探索合理的盈利分配机制等多方面入手。”闫怀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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