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罗云鹏)记者3月24日获悉,深圳市近日发布《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两个规范将于4月1日实施。
据悉,这也是全国首次发布的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和超级充电站设计地方标准。两个规范在行业内率先提出“超级充电设备”“全液冷超充设备”等术语定义,并明确超级充电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千瓦。
记者注意到,《评价规范》对超级充电设备充电服务能力、噪音、效率、防护等级等各项技术指标建立了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从体验、能效、可靠性、可维护性、信息安全五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这有利于指导企业科学开展超级充电设备选型、高质量建设超级充电设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设计规范》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选址、充电站布置、电能质量要求等方面设置了具体标准规范,同时提出充电设施标识应使用全市专业化设计统一的超级充电标识等具体要求。
另悉,《评价规范》和《设计规范》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制定。两项超级充电地方规范的发布实施,将积极推动“光伏+储能+超级快充+车网互动+一体化集成、负荷聚合能源管理系统”等前瞻技术应用,助力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此外,深圳将持续制定实施统一标准,加快分散式充电站分级评价、长期失效充电设备认定及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制定,并力争年内尽快发布。深圳还将重点围绕充电桩唤醒车辆、充放电功率调节、充换电数据接入、充换电站与电网互动能力评估等方面,率先制修订一批车网互动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