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方略】
◎本报记者 王延斌 通讯员 王 晓 杨曼曼
科技人才评价是科研创新活动的“指挥棒”。“指挥棒”指向哪里,科技人才的目光和精力就会投向哪里。
科技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把山东省列为全国六个试点地方之一。在日前举行的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上,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孙海生说,《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山东方案》)已获科技部批复,现正式启动试点。
记者注意到,前不久安徽省和四川省分别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其共同之处在于向落实难“开刀”,强调支持原创基础研究。《山东方案》“剑”指何方?
破“四唯”取得进展,立“新标”尚在路上
“我省改革试点,主要在国家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四大类人才的试点任务和成果形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潘军说,这四类人才是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类人才、基础研究类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
近年来,国家出台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等政策,山东省也出台了破“四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目前,破“四唯”已取得进展,但立“新标”尚在路上。
相关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对科技人才的激励不足,尤其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激励上存在短板。一些高校院所的人才评价指标仍以SCI论文、基金项目等为主。
孙海生认为:“这些问题究其根本,就是评价人才看的是资历、学历,而非能力、贡献。我们需建立更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评价体系。”
要大刀阔斧地“破”,更要旗帜鲜明地“立”
“近年来,山东省持续推动人才评价‘不唯帽子唯实绩、不唯头衔唯能力’。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锐意改革创新。”孙海生说。
比如,山东省委组织部在全国率先实施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直接把人才认定权交给重点用人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实施重大项目“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国率先施行专精特新企业高级职称董事长“举荐制”,让企业参与到职称评审中来。山东大学把人才“选、用、评、奖”自主权充分下放到二级单位,为十余类科技人才开辟了发展通道……
“既要大刀阔斧地‘破’,更要旗帜鲜明地‘立’。”孙海生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破“四唯”已成广泛共识,然而破了之后立什么、怎么立?这是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根据《山东方案》,山东省确定了20家试点单位,实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医疗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全覆盖,力争在不同层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文件。
衡量标准不同,偏才怪才都有舞台
《山东方案》提出,山东大学等4家单位为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类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对这类人才,要坚持“谁委托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充分尊重任务绩效评价意见,加大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评价权重。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对于基础研究类人才,《山东方案》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重代表作评价而非论文数量,选取山东农业大学等5家试点单位,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鼓励科研人员甘坐“冷板凳”、执着探索真理。
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山东方案》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探索把技术合同交易额、市场估值、创办企业效益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构建专家、用户、企业及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并确定了山东大学等10家试点单位。
对于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山东方案》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探索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确定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等8家试点单位。
“让更多埋头实干的人才,甚至偏才怪才有机会、有舞台。激励和引导更多科研人员紧扣产业搞攻关,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去。”孙海生说,破“四唯”立“新标”是手段,加快产出重大科技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
“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不是哪一个单位、哪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科技部外国专家服务司副司长李昕认为,必须加强配套改革,推动部门与单位协同联动,在任务支持、资源配置、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试点单位全方位支持保障,赋予试点单位更大自主权。
《山东方案》提出,8个承担改革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做好改革保障工作,最大限度给试点单位的改革放权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