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垠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将通过哪些硬举措推动学术自律自净,后续如何进一步助力科研作风学风建设走深走实?就此,科技部监督司有关负责人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当前背景下出台文件的意义何在?
有关负责人:学术自律自净要求科技界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风气,但仅靠科技工作者自发行动难以形成有效机制,也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开展专项行动旨在推动学术共同体发挥导向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基于此,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专项行动》,要求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制定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学术调查、制定学术评价规范、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和弘扬科学家精神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记者:在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方面,近年来科技部推出了哪些措施,发挥了什么作用?
有关负责人:《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出台以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协同共治,形成合力。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纳入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协同联动、部省贯通工作机制,加强督导督办、评估监测和信息共享。会同中国科协、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要点》,推动弘扬科学家精神成为高校院所学风培养、职工培训等的重要内容。
二是不断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制定发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制度规范,编发《负责任科学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支持发布《学术出版中人工智能内容生成技术(AIGC)使用边界指南》,引导科研人员规范开展科学研究。
三是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守规矩、讲诚信的文化氛围。会同中国科协等部门建成287家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持续推动科学家精神、诚信伦理教育、作风学风建设等内容进教材、进课堂。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严肃处理违规失信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挂名问题清理,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加强论文学术不端问题主动监测,推动打击学术不端从“被动接受举报”转向“主动监测预警”。
记者:此次通过哪些具体措施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
有关负责人:一是各主管单位要对正在办理成立登记和已经登记的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强引导,督促其将学术自律自净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并按程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主动承担学术自律自净的职责使命。
二是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其主管的科技类社会团体,参照相关部门提供的自律公约示范指引文本,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本领域的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广大会员负责任地开展科学研究、同行评价等科技活动。
三是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接受相关方面委托开展科研失信案件的学术调查,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制定等工作。
四是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实施学科学术评价规范,并通过官方网站、理事会、学术会议、期刊等发布实施、宣传推广。2021年,科技部会同中国科协选取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华医学会开展学科学术评价规范研究试点,加大力度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建立覆盖主要学科的学科学术评价体系,让学术评价进一步回归学术共同体。
五是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常态化开展科研作风学风、科研诚信等教育,持续开展“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专项宣讲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宣传科研诚信、科技伦理、作风学风等相关要求。
六是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在所主办会议、主管期刊及组织的学术评奖中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更多交流和发展机会,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敢于质疑、不盲从权威,营造开放、平等、活泼的学术生态环境。
记者:后续如何扎实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有关负责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作为对科技类社会团体考核、评价、评估的重要内容,指导科技类社会团体修订相关制度,扎实落实专项行动举措。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积极宣传科技类社会团体学术自律自净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协同参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指导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强内部自律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各类推选、评奖、评价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同联动,在促进学术自律自净方面真正发挥作用、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