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近日印发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查办法》)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实现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全过程伦理监管,对提升我国科技伦理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全球科技发展趋势来看,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深入演进,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张力在高度市场化、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中不断被放大。世界各国不断强化科技伦理治理,就是为了解决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加速融合的“双刃剑”问题。在中国迈向世界科技强国的征途中,负责任、向善的科技伦理导向愈加重要。尤其是近年来个别科技伦理失范事件,暴露出我国科技伦理治理中存在的短板,如科技伦理审查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为应对治理挑战,我国已开启进一步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践。自我国首部系统部署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组织机制、伦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不断健全,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法规,因地制宜规范科研工作和科技产业发展。
此次出台的《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我国的科技伦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监督管理等要求,对应当纳入科技伦理审查范围的科技活动、应当建立的审查制度、敏感领域科技伦理专家复核等进行了明确。《审查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了专家复核制度,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3个领域的7类科技活动,被列入需要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开展这些科技活动,要报请所在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复核。这表明我国科研伦理的审查正由此前以“自己单位说了算”的自律为主逐渐演变成“专家说了算”的硬性约束。
日趋规范和严格的伦理审查是否会影响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恰恰相反,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制度正是为了确保前沿技术在正确轨道上快速前进。当前,以物联网、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合成生物学以及备受关注的脑机交互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深度渗透且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也引发人们对新兴技术有可能带来的对个人隐私、人类健康、国家利益等方面负面影响的担忧。科学探索永无止境,在不断拓宽人的认知边界,而伦理是价值判断,是设置边界的。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并非要抑制创新、抑制科学探索,而是在警惕失序,规避防范风险,守住科技创新的安全底线,促进创新发展和安全防范相统一,实现科技向善。
科学求真,伦理求善,科技伦理之光,照亮科技向善之路。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相信,在不断完善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推动下,在包括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等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能更好锚定科技活动的伦理坐标,充分激发向上向善的道德力量,让科技创新活动最大程度增进人类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