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林
近年来,以网络直播、共享经济、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社区团购、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消费新业态迅猛发展,正在成为中国经济促内需、稳增长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引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深耕细作消费新业态,支持引导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多重因素助力消费新业态活力迸发
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等,由此衍生的消费形态被称为消费新业态。近年来,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消费新业态活力迸发、迅猛发展。
一是新技术快速应用。消费新业态的基本形态是“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新技术革命,如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变革逐渐拓展到企业运行、行业发展、社会生活、人类交往等各个维度,在推动产业融合、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中展现出巨大能量,改变了现有经营模式并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二是政策大力支持。早在2015年中央就明确提出鼓励大众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培育新市场、打造新业态,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为此,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了大量政策给予支持和鼓励,这些政策效果随时间推移都在逐步显现。
三是新冠疫情催化。疫情期间出行受限,大量消费行为从线下转到线上,促进了消费领域商业模式变革,加速推动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
多措并举助推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
随着消费新业态从顶层规划到实践落地的不断推进,它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正加速融入并影响着百姓生活。但由于出现时间较短、尚处于初级阶段,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之路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从业保障有盲区。新业态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从业人员,灵活、自由的从业特点导致劳动关系不明确、收入不稳定、职业和健康风险增高、劳动者权益保障缺失等弊端,出现劳动争议纠纷时很难寻求法律救助。
二是政府监管有难度。相对于传统消费形态,新业态的“互联网+”模式打破了时空界限,违规隐蔽性更高,传统的属地监管、现场查处等模式明显不适用。
三是城乡发展不均衡。从国内分布情况看,消费新业态主要集中于城市,乡村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压缩了消费新业态的发展空间。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鼓励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既是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全面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为此,应多措并举助推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
——加强研究,支撑决策。消费新业态是新生事物,应对其出现的新问题如何看待、如何监管、以何种方式介入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消费新业态涉及多种消费形式,各不相同、各有特点,有必要有针对性地分类展开研究;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获得第一手资料,掌握行业特点和客观现状;听取企业平台、管理者、从业者、服务对象、各级管理部门等多方意见,全面了解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消费新业态本身还在发展,还会出现新情况,应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研究、分析相关问题。
——强化统计,摸清家底。应加强消费新业态统计调查,及时掌握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宏观分析,提高政策调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有效聚合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健全消费品市场数据,推进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工作;深化与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加强重点零售企业监测,不断完善网上零售统计;深化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制定消费统计大数据工作方案,推进大数据与政府统计深度融合。
——完善法规,健全标准。完善的法制体系是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应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优化网络交易规范体系,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为消费新业态发展营造更好制度环境;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认定办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制定出台相关服务标准,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