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依晨
2月21日,《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会上记者获悉,《方案》近日由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加速科技成果落地开花、结出硕果,全面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整体效能,为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方案》提出,到2025年,江西省优化组建市场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0家以上,建设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0家以上;实施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60项以上,取得产业关键产品或设备100项以上;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子基金,基金规模达5亿元。推动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保持25%以上增幅,2025年当年达到1000亿元规模。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成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议,协调解决成果产业化重大事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等。
近年来,江西省重点围绕“政策、机制、平台、队伍、活动”一体化推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度,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总量10255项,合同成交总额758.23亿元;全省共登记科技成果1705项,实现产业化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成果有519项,占总量的30.44%。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在14家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赣江新区等试点单位为460余项科技成果赋权。
下一步,江西省将围绕《方案》重点目标任务,聚焦成果转化链条的前、中、后环节,协同推进,引导高校院所面向市场“做科研、出成果”,增加高质量高价值科技成果供给;落实成果转化团队的收益激励和免责清单,打消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的思想顾虑;以需求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抓科技成果转化,多措并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