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6日 星期一
让科技激励更好激发创新活力

◎本报评论员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针对科技激励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对营造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生态、提升创新效能、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激励是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动力来源,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科技激励,把科技激励机制作为抓好科技工作的基础性、常态性、根本性制度设计。在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科技激励机制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我国科技激励仍存在国家使命导向激励不足、一线科技人员和团队的获得感不强、科研稳定支持不足、青年科技人员成长环境保障不足等短板,一些激励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变形、走样等现象。新形势下,为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释放发展潜力。

    科技激励机制本质是目标导向下对人才的价值引领和有效激励,目的是促进人才实现个人价值与组织目标相一致。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科研人员队伍,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和研发人员总数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当前,我们迫切需要以有效激励引导科技人才将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发展伟业,增强服务“国之大者”的使命感,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事关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关键领域,挑战“卡脖子”难题,勇闯创新无人区,甘坐科研冷板凳,敢啃科研硬骨头,努力作出历史性、时代性科技贡献。

    科技激励是个系统工程,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做好文件扎实落地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方式协同联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相关要求部署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意见》给出了一些硬指标,如“保证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4/5用于科研”等,但更多内容是给出原则和方向。各地、各用人主体要吃透文件精神,紧扣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这一核心,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在政策框架内创新实践,探索出台符合本单位发展特点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将激励制度改革落到实处,让科技人才的自我效能感和归属感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科技激励释放潜力,创新活力促进发展。以科技激励为抓手,引导广大科技人才各展其能、各尽其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必将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汇聚蓬勃动能,书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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