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龚 茜 本报记者 张梦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广州智慧城市研究院与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发布《中日数字产业的合作与展望》研究报告显示,中日数字产业具有互补性,且存在九种合作模式。
根据该报告,两国企业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在物流、建筑和观光旅游等各个行业形成了多个合作案例。
在第18届“北京—东京论坛”数字经济分论坛上,中日双方嘉宾探讨了未来中日数字经济合作的具体领域和可能方向,并积极提出了务实建议,他们同时认为两国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与潜力。
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权经济研究室主任钟宏从“个体福祉、地区安全、全球竞争力”三个维度提出中日合作路径:第一,中日数字社会共同规范的制定,可以优先考虑解决两国共同面临的数字鸿沟挑战,如老龄化、公共防疫、青年发展机会等方面,用数字化提升两国人民的个体福祉;第二,中日数据安全互信体系的保障,应重点加强核心科技、供应链与基础设施的深度合作等,还可借鉴欧盟共同数据空间计划,打造亚太地区可信数据空间;第三,中日数字产业开放合作的选择,应体现双方关键产业优势互补与全球竞争力提升,如新能源、智能汽车、智慧医疗、数字商品贸易等。
日立制作所理事、研究开发集团技术战略办公室主任鲛岛茂稔提到,日立与清华大学合作建立了研发中心,围绕能源、交通出行、健康养老等多个重点领域,共同开展面向未来城市的技术创新合作。
野村综合研究所研究理事、未来创发中心主任神尾文彦认为,可以从构建企业可信环境、构建数据流通机制和利用产业政策先行先试三个方面,着手搭建民间沟通桥梁和对话平台。
围绕共同培养数字技术领域创新人才,平凯星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松提出,中日双方应借助开源开放的协作生态,聚合中日韩印等亚裔工程师代表的创新力量,形成一个泛亚洲的人才培养和流动群体,引领创新技术的持续创新。
华为公共及政府事业部企业沟通部副总裁宋凯认为,数字化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中日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持续培养创新人才。
中国对外翻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洋认为,中日双方政府、科研机构和商业伙伴,可以开放产业数据、科技数据,在这些开放数据基础之上,共同务实地推进在金融科技、全球产业链和科技创新等数字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中日、亚洲和全球数字经济新时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