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雪
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随着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消防安全理念正在广泛渗透,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也已组建4周年。这是党中央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害事故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特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成立之后,这支队伍始终奋战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江苏响水“3·21”爆炸、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重庆地区特大山火……危急关头,危难时刻,他们冲锋在前,英勇奋斗,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他们从承担城乡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社会救援,拓展为“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应急救援,成功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为新征程上消防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把问题解决在成灾之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离不开消防安全工作的守护。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坚持防患于未然,不断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