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星期五
专家:原料用能扣减政策 不是为高耗能项目“敞开口子”

    ◎本报记者 刘园园

    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文件提出,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这一政策对于“双碳”工作的推进有何重要意义?

    更加客观地反映能源消费实际情况

    据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介绍,2020年,我国原料用能消费量约3.46亿吨标准煤,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

    “近年来,随着相关产业稳步发展,原料用能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加快夯实能源消费统计中原料用能数据基础,在‘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除原料用能,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我国能源消费实际情况,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能保障。”对于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

    《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原料用能与燃料和动力用能不同,碳排放存在较大差别。在石化化工行业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含碳原料主要在工艺系统中密闭转化,部分碳元素最终进入产品,部分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而燃料和动力用能的碳元素几乎全部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书记李云鹏指出。

    为“双碳”工作奠定坚实数据基础

    在康艳兵看来,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夯实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的重要支撑。

    “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节能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在相关数据的统计核算过程中,需要根据碳排放特点区分不同种类的能源消费,包括零排放的可再生能源、碳排放相对较低的原料用能以及碳排放相对较高的燃料和动力用能。”康艳兵分析,相关政策有利于加快提升原料用能数据统计核算能力,为节能和“双碳”工作奠定更为坚实的数据基础。

    “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满足产业升级合理用能需求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符冠云谈到,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原料用能比例明显偏低,其实质是产业形态、工艺路线、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将稳步推动“减油增化”、加快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原料用能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

    不过,康艳兵同时提醒,要正确认识到,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绝不是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上马“敞开口子”,绝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石化、煤化工等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也强调,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意味着原料用能可以无限制、无效率地使用,节能审查、节能标准等仍将对原料用能消费提出要求。

    (科技日报北京11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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