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广东清远高新区入选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园镜头】

    科技日报讯 (记者龙跃梅 通讯员斯年)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确定64个园区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广东清远高新区成为粤东西北唯一入选园区。

    近年来,清远高新区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营造知识产权发展良好环境,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

    清远高新区依据国家政策,立足实际情况,以突出质量和效益导向为原则,出台了《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清远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十六条措施》《清远高新区促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等。去年,该高新区又出台了《清远高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体系。

    清远高新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该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顺利开展,除固定安排工作保障经费以外,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以推动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发展。2019年至2021年,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支出分别为372万元、417万元和477.12万元,直接划拨用于知识产权工作使用的专项资金占该高新区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0.50%、0.60%和0.76%。

    在相关政策扶持下,清远高新区从政策、经费、人才队伍、服务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向规模效益大、创新意愿强、专利数量多的重点企业倾斜,促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集聚发展,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成果不断涌现。

    据了解,目前清远高新区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家、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2家、知识产权贯标有效企业32家、高新技术企业140家、规上工业企业17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5家、专精特新企业12家、上市公司3家。

    目前,清远高新区多数企业已走上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2021年清远高新区专利申请、授权量连续第七年居全市榜首,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190件,专利合作条约(PCT)累积专利申请74件,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5项,广东省专利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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