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张盖伦)9月2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情况。教育部港澳台办主任刘锦指出,2021学年,内地(大陆)高校共有港澳台在校生3.82万名,较2012年的2.53万增长了51%。内地已连续多年成为港澳学生赴港澳以外地区升学首选,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选择到大陆就读。
刘锦表示,教育部鼓励支持港澳台青少年来内地(大陆)学习深造。此前,教育部联合六部委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要求高校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同时,进一步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更好支撑。建立内地高校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学习平台。设立国情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大中小学深入开展国情教育。
在学习深造之外,教育部还构建了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机制。实施“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和“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目前,内地与港澳中小学、幼儿园已缔结“姊妹学校”2593对,覆盖内地29个省(区);设立的“内地与港澳高校师生交流计划”近3000项,惠及港澳师生近10万人。10年来,教育部累计开展对台交流项目1300余个,两岸1000多所高校参与,约6万余名台湾师生赴大陆参访交流,师生交流覆盖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在校际合作方面,教育部支持内地(大陆)与港澳台高校先后建立粤港澳高校联盟、京港大学联盟、沪港大学联盟、苏港澳高校合作联盟、粤台教育合作联盟。高校间合作关系日益密切,深度不断增强。
刘锦介绍,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个,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有力推动了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