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国家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利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