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2022浦江创新论坛期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举行。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主任、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出席并讲话。
会上,《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等3项政策文件发布。
据悉,《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以“科创+产业”为引领,立足国家战略、坚持协同联动、积极先行先试,推动建立部省(市)协同的组织协调机制、产业创新融合的组织实施机制、绩效创新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多元主体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
在合作机制框架下,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将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两大先导产业领域,遴选了20家企业的“急迫需求”,面向全球发出揭榜任务。
需求方向包括自主可控智能毫米波雷达芯片、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6—8英寸碳化硅衬底产业化、智能化水下设备、自主高性能GPU及高密度视觉智能服务器等,需求方投入资金超7亿元,其中对外揭榜资金超过1.6亿元。此次公布的揭榜任务,可以通过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来查询并揭榜,平台还能实现科技资源“一键查”、政策协同“一起办”、科创数据“一屏观”。
会议还发布了《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创新策源能力全面提升,若干优势产业加快迈向世界级产业集群,区域一体化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五大行动”,包括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合力培育行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推动行动、创新创业生态携手共建行动、全球创新网络协同构建行动以及协同创新治理体系一体化推进行动。
《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也在此次会议上面世。2021年,三省一市科技部门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等五地开展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三省一市科技部门提出了《实施意见》,力争2—3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政策实现全域互联互通。同时,提出分类推动、互联互通、提升长三角服务系统效能、建立服务保障体系等四项任务。
论坛期间,上海科学院、上海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科研院所联盟,首批成员单位18家。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由科技部会同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建设。2021年5月揭牌的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办公室,致力于在规划制定、联合攻关、国际合作、专家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推动区域协商,为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一年多来,长三角在科创领域的协同联动机制日趋完善,在大型科学仪器跨省市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据悉,2021年长三角地区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数和金额均超过四地获批总量的75%,包括联合承接国家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国脑计划)”重大项目和“全脑介观神经联接图谱”国际大科学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