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共同支持基础研究,重庆出台“实招”。6月8日,科技日报记者从重庆市科技局获悉,《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将于6月27日正式施行。
“此次出台的《办法》旨在完善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体系,发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共同支持基础研究,推动集聚优势科研力量解决区域、行业、企业发展中的紧迫重大需求,同时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基础研究氛围。”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推动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上,重庆出台了《重庆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1—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等系列文件。去年9月,新修订的《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设立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是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对制定依据、联合基金功能定位、组织实施原则、合作协议、申报范围等进行了明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组织实施,由联合资助方提出申请,与重庆市科技局协商后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面向全国或全市公开申报。
在经费管理上,联合资助方与重庆市科技局一般按不低于4∶1出资,具体的出资比例和金额由双方协商。重庆市科技局可将出资资金直接拨付至依托单位或拨付至联合出资方,项目资助资金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及时一次性拨付至依托单位。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统一纳入市财政绩效管理。
在项目实施上,主要对项目资助类型、指南提出和发布、项目申报方式和条件、评审立项程序、成果标注、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属、综合绩效评价等进行了明确。联合基金一般以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形式资助。由联合资助方提出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经联席会议审定后由重庆市科技局发布。申报条件应符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规定和指南要求。联合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绩效评价、诚信监督等按照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重庆市基础研究占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为4.4%,希望通过完善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力争到2025年,重庆市基础研究占全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提升至8%,推动重庆市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