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刘垠)6月1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落实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进一步推行科研助理岗位,大力开发实习见习岗位,实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文件意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狠抓已有政策扎实落地。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持续加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报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
“出台靶向措施提质增效。”《通知》要求,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不断加大资源集聚、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的力度,细化和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区内市场主体稳步发展。出台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构建开放创新合作联合体等新机制,通过场景驱动需求,推动高水平保就业促创业。
“依托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通知》指出,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基础设施领域贷款等金融资源,加大对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各类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企业的建设投资。增强双创支持力度,探索构建“创业导师+投融资平台”的新型孵化模式,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落地转化。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内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费提供。
《通知》还要求,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进一步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的要求。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要开发设立见习岗位,见习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健全区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技能培训、见习对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