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4日 星期二
为科技自立自强完善法治保障
本报评论员

    最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科技进步法的修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把国家和各地方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创新和探索集成、统一到一个法律框架之中,同时衔接了其他法规和国家科技战略布局,完善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顶层设计,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技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2007年曾进行修订,一直以来对促进科技事业长足进步、推动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值此第二个百年征程的开局之际,科技进步法再次修订,意义非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确保科技领域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贯彻执行,需要把科技创新既定方针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完善科技领域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法律框架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法治保障,是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科技强国之路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看到,科技进步法对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提升科技人员激励水平等方面作出改进。它更重视基础研究,要求国家财政建立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它更强调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在关键领域和重点方向上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和重大原始创新效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它更尊重科技人才,为充分释放人才的创新活力全面优化了环境。

    当前,无论是应对世界百年变局,还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都迫切需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2年工作时强调“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现在再加上法律层面的保驾护航,科技界必将迎来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征程上以新面貌迎接新环境,用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力量驱动民族复兴的巨轮乘风破浪,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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