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向河湖伸手跃跃欲试的情况依然存在。近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湿地公园、风雨廊桥等旗号,以生态修复、民族文化传承的名义,在河湖内开发建设房屋、大搞景观工程,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11月19日,在河湖“清四乱”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上,水利部河湖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陈大勇透露。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然而,长期以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侵占破坏河湖问题突出。2018年以来,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上述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以下简称“清四乱”),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有数字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国共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8.5万个,拆除侵占河湖的违建4000多万平方米,清理非法占用岸线3万公里,清除河道内垃圾4000多万吨,清除非法围堤1万多公里,打击非法采砂船只1.1万多艘。
“为使水生态持续向好,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氛围,我们甄选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的案例,公开向社会发布,以案促改、以案释法,从而发挥警示震慑、舆论引导作用。”陈大勇说。
多起破坏河湖生态事件危害严重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在调蓄洪水、保障供水、 维系生态系统功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2011年,某私营业主在下塞湖(洞庭湖沅江市与湘阴县交界水域)非法修建围堤18.7公里,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围湖2.78万亩,用于种植芦苇、养殖、采砂等。2014年以来,湖南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多次对下塞湖非法矮围进行执法,但业主仅铲除了部分围堤,问题未能整改到位。
2018年,媒体曝光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湖南省全面启动下塞湖矮围拆除工作,将全部围堤彻底铲除至原地面高程,原被圈围的水面与洞庭湖水域全面贯通,下塞湖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再把目光投向黄河,中华的母亲河。2017年,河南省某旅游开发公司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占用黄河干流河道内滩地400余亩,建设“法莉兰童话王国”主题游乐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38亩、砖混建筑物2640平方米、滑草土堆2.9万立方米、围墙2272米等,号称“中原地区首家童话情景体验式休闲旅游区”。
项目建设过程中,地方河务、国土等部门多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问题一直整而未治。2018年7月,郑州市将“法莉兰童话王国”作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发挥“河湖长+检察长”作用,省级河长办挂牌督办,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拆除,黄河滩区原貌得以恢复。
侵占破坏河湖问题出现新类型
河流是公共资源,是生命通道,是水生生物繁衍栖息场所。对河道的开发利用,应秉持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的原则,如桥梁、码头等。为局部利益占有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是法律禁止性行为。
官山廊桥项目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建于珠江流域北江一级支流武水河。官山廊桥长59.4米、宽30.4米,企业以廊桥名义大幅加宽桥面开发建设商业用房,设计商业用房共4层,高24.03米,总面积9992平方米,总投资近1亿元。经多部门联合调查,2020年底,官山廊桥项目全部拆除,武水河恢复了河道原貌和行洪能力。
在东北,呼兰河口湿地公园位于呼兰河与松花江干流交汇处,是松花江防洪的重要节点。2011年12月,当地政府与某企业签订租赁开发建设协议,将11.5平方公里河道租赁给企业。企业以湿地公园名义,在河道内违法违规建设了酒店、快餐厅、主题别墅、宾馆、商铺等建筑物、构筑物238处,面积9.4万平方米,严重违反《水法》《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底,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被全部拆除,河道恢复了原貌。
“河道、湖泊是行蓄洪水、维护生态的重要空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将河湖水面、滩地划为‘湿地’,不影响其作为河道的法律属性,必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的相关规定。”陈大勇说。
陈大勇介绍,还有些地方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比如鲁山非法采砂案,乱采乱挖导致河道“满目疮痍、河不像河”;有的地方和企业片面追求太阳能发电发展速度,无视水法律法规,忽视河湖保护,违法违规将光伏电站建在河道、湖泊滩地和水库库区,对河道行洪和生态安全造成很大影响,比如徒骇河滩地违规建设光伏电站案等。
“这反映出一些地方强化河湖保护工作还不到位。”陈大勇说,下一步将继续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发挥12314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坚决扫除侵占破坏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