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平衡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两者间的关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盼“温饱”、求“生存”,现在盼“环保”、求“生态”。实践证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更加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既要努力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要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然要求牢牢把握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切实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来看,我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不可能再沿袭发达国家走过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老路,必须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子。从当前世界潮流来看,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尤其是后疫情时代,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积极推动经济绿色复苏计划。我们应当抓住这一领域合作大于竞争的机遇,进一步巩固我国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者、参与者、贡献者的地位。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来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与常规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坚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转型,减缓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增强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和绿色技术创新,紧紧抓住“十四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窗口期,坚定不移把降碳摆在更加突出、优先的位置,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然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期望值更高的新期待,作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当前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五个不够”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够深,部分地区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冲动强烈;改善水平不够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体上仍处于中低水平上的提升,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工作成效不够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还有可能反弹;涉及领域不够宽,需要将治理重点逐步拓展到应对气候变化等更广泛的领域;治理范围不够广,环境治理应当有序有效向县级市、乡镇、农村地区扩展延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治疗,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种生态要素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然要求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其核心为绿色、要害是全面、关键在转型,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方面的外在表征。从“绿色转型”到“和谐共生”,需要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不同责任主体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全面绿色转型。要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市场化投入机制,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