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7日 星期三
实现碳达峰 地热能发电亟待再“加热”

◎本报记者 陈 瑜

    “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3月15日下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3月16日,中核集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院长李子颖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通过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为地热能发电“加热”。

    去年10月,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在437米深的钻孔中发现了温度超过185摄氏度的地热资源。

    “井口压力很大,可直接用于发电使用。”谈及在西藏地区开展的地热勘查工作,李子颖言语间抑制不住喜悦。

    相比科研上的进展,谈及地热发电产业,李子颖却有点高兴不起来。今年全国两会,作为政协委员,他带来了“促进地热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但一直以来,地热能常被放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等”字里,不为大多数公众所熟知。

    但在业内看来,地热能有多重好处:极其稳定,不受昼夜、季节、气候等因素影响,在高温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地热发电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对改善能源结构、提振地方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年80岁的中国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郑克棪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和地热能打交道,那也是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开始。

    他回忆,当时地质学家李四光提出“开发地热能源,向地球要热”的号召。1970年,广东省丰顺县邓屋村地热发电试验成功,我国成为世界上第8个实现地热发电的国家。1971年,江西宜春温汤67摄氏度地热发电,又创造了世界最低温度的地热发电纪录。

    然而,发展一段时间后,由于效益不确定、发展路径不清晰,地热能开发利用遇冷。

    进入“十三五”以来,国家出台的地热开发利用政策里,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2017年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这张地热能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500兆瓦。然而,“十三五”收官时,我国地热发电装机容量只有18.08兆瓦,仅为新增500兆瓦规划指标的3.6%。

    郑克棪认为,制约地热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资源、技术、资金和政策。其中,政策是最关键的因素。

    地热发电项目建设周期长,技术门槛较高,前期地勘投资大、风险高。我国现已探明高温资源好的地区,交通条件相对不便,勘查与开发难度较大,且缺少地热上网电价及补贴等优惠政策。以西藏为例,上网电价仅为0.25元/千瓦时,远低于光伏电价1.05元/千瓦时,严重影响企业投资地热产业的信心与决心。

    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又迎来高额新税。

    去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资源税法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明确将地热列为能源矿产,要求按原矿“1%—20%或者每立方米1元—30元”的税率标准征税。

    在李子颖看来,目前地热能开发利用涉及的原理都是取热不取水,在100%回灌条件下,地热资源税应为零。但上述两方面因素,影响了很多企业开发地热能的积极性。

    因为开发利用少,我国地热资源勘查程度普遍偏低,这在高温地热资源丰富的藏南、川西、滇西等地尤其明显。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的制定、资源的利用以及地热产业发展。与此同时,有限的资源勘查工作又无法支撑大规模地热发展。李子颖总结,二者形成了恶性循环。

    “从我国风电、光伏发展历程看,适度的鼓励政策对产业快速升级以及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建议参考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早期电价政策,加快推动地热上网电价政策尽快落实出台。”李子颖同时建议,基于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基本属性,考虑到地热产业处于培育阶段,建议对按要求回灌的水热型地热能实行减免矿产资源税,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和精细度,特别是基础调查工作,促进地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刘丛强等人建议,把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明确设定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目标。此外要简化地热项目审批流程,对区域性项目实行整体备案、统一审批制度,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监理和环境保护,建立地热能开发和环境影响的监测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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