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瑜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11个坚持”,其中一个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对现代科技发展可能引发的风险规制不足,是形成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12月3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治轨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为科研加上一把“安全锁”
“制定疫苗管理法,为疫苗研发、生产、流通、接种加上一把‘安全锁’。”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目前,我国共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可生产60种以上的疫苗,预防34种传染病,年产能超过10亿剂次,国产疫苗占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近几年,我国疫苗产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但研发创新能力不强,仍制约着我国疫苗产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
疫苗管理法提出,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对于创新疫苗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记者整理资料发现,近年起草、审议的多部法律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
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座里程碑,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
当前,胚胎干细胞的基因编辑问题尤受关注。该技术本身并没有完全成熟,安全性存有隐患,对何种疾病进行基因编辑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2019年4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首次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医学和科研活动作出规定。
2019年8月,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在二审稿基础上增加规定,明确提出: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积极回应学术界和公众的普遍关注。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自然人隐私、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2020年10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提出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要求各地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于文轩说,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建立和实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以来的又一项制度创新。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可信度根本取决于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往因统计标准、方法和口径不一致,“数出多门”“数据打架”和“数据孤岛”现象时有发生。利用大数据技术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资料被转化为数据信息,成为数据化对象,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数据库,也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了真实、准确、及时的指标数据。
在司法领域,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也被深度应用。2020年提交全国两会的最高法报告提到,通过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完成专题报告806份,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提供参考。建成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创新在线存证方式,推动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问题。